关于调整来(返)禹人员政策的通告
(2022年第77号)
近期国外、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多发、散发态势,郑州、驻马店等地近日也出现输入性疫情,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更好地守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许昌市域外来(返)禹人员的政策调整如下:
一、在郑渝高铁禹州站、各客运站、各高速入口等疫情防控检查站,对来(返)禹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异常人员按相关流程处置。绿码但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须在各检查站临时核酸检测点如实登记个人信息、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现场免费核酸采样,即采即走。
二、提前报备。许昌市域外来(返)禹人员需提前3天向属地村(社区、居民小区)、接待单位等报备。抵达后如实向村(社区、居民小区)、接待单位报告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和形成信息;没有提前报备的人员,在各疫情防控检查点补录完成报备,实行“即报即查即走”。
三、入禹扫码填写来源地等信息时,请如实填写。虚假填报、故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许昌市域外来(返)禹人员,须在抵禹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