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正的生态旅游,生态旅游的四大特征

首页 > 旅游 > 作者:YD1662023-05-07 07:14:54

生态旅游概念源于国外,对其定义的过程就是不断了解和逐渐认识的过程。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基于不同学科,各自对生态旅游进行了定义和论述(Moulin,1980;Boo,1990;Ecotourism Scioety,1992;Wight,1993;Wallace,1993;王献浦,1995;Elpler,1996;Goodwin,1996;世界保护联合会,1996;王兴国和王建军,1998;王尔康,1998;Bridge,1999;杨文杰,1999;牛亚菲,1999;杨桂华等,2000;吴楚材和吴章文,2000;杨开忠,2001;张建萍,2001;郭舒,2002;余艳红等,2006;卢云亭和王建军,2006;张建春,2007;高峻,2010;乌兰和李玉新,2010;陈玲玲等,2012;高峻等,2013),为生态旅游概念的丰富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基于旅游主体论的生态旅游

即主要围绕旅游主体系统进行的生态旅游定义。旅游主体论强调生态旅游主体在生态旅游定义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代表是保护中心论(Moulin,1980;Wight,1993;杨文杰,1999;牛亚菲,1999)和负责任论(Elpler,1996;世界保护联合会,1996;王兴国、王建军,1998;郭舒,2002;余艳红等,2006)。保护中心论强调旅游者对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负责任论在“保护中心论”强调对旅游资源和环境进行保护基础上,强调将生态与旅游的有机结合。这里涉及到两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一是什么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者?二是作为真正的生态旅游者所参与的旅游活动和过程一定就可以定义为真正的生态旅游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前述已进行了明确定义。真正的生态旅游者就是自觉负责任的旅游者(在消费生态旅游产品的同时,热心周围资源环境保护和社区协调发展的旅游者)、绿色的旅游者(在旅游的整个过程中,食住行游购娱等均遵循绿色行为规范标准的旅游者)、高端的旅游者——旅游者精英(旅游过程中除了接受生态启示和责任教育,还能自觉传播生态环保意识的旅游者)。是否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者,其主要判别依据应该是旅游者自身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及其环境自觉责任心,而不应主要归结于其是否到自然生态旅游区去旅游或者是否消费了自然生态旅游产品,亦即不应将是否去自然生态旅游区去旅游或者是否消费自然生态旅游产品作为判断生态旅游者的标准。

关于第二个问题,上述符合标准的真正生态旅游者所经历的旅游活动和过程是否就是真正的生态旅游呢?可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第一,若真正生态旅游者消费的是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则就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这里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谓的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包含了如下信息,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是指真正的生态旅游资源或者吸引物,经过真正的生态旅游媒体(旅游企业、旅游事业、旅游业等),在真正的生态旅游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经过真正的生态加工过程所形成的生态旅游产品;第二,即使真正生态旅游者消费的是所谓的生态旅游产品,也未必是真正的生态旅游。例如,该生态旅游产品可能并非真正的生态旅游吸引物改进的,或生产者——旅游媒体不全都是生态旅游业,或生产过程不全是真正的生态过程,或生产环境不一定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载体,亦或是它们各种变量或因素的组合并不反映真正的生态意义;第三,若真正生态旅游者消费的不是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则显然不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这本身说明了,非真正生态旅游产品自身就意味着旅游客体-旅游媒体-旅载体之间某一换环节存在问题。亦即,生态旅游者若体验或消费了非生态旅游产品,该旅游活动或过程肯定不属于生态旅游范畴,即使生态旅游者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者。可见,真正的生态旅游的定义不应仅与旅游主体密切相关,而且涉及到旅游客体、旅游媒体、旅游载体及其相互关系。

基于旅游客体论的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就是从生态旅游资源、生态旅游地或生态旅游客体开始,逐渐产生、拓展和发展起来的,有关生态旅游定义、概念的讨论绝大多数都是以生态旅游客体为核心的,上述保护中心论、社区利益论(Ecotourism Scioety,1992;Goodwin,1996;杨桂华等,2000)、回归自然论(Bridge,1999;王献浦,1995;杨开忠,2001)、原始荒野论(Boo,1990;Wallace,1993;王尔康,1998)、环境资源论(吴楚材、吴章文,2000)等,均无不以旅游客体为中心的。

生态旅游资源或者生态旅游客体概念在生态旅游概念产生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早的生态旅游概念大致经历了“等同自然旅游”时期到“负责任的自然生态旅游”时期。“等同自然旅游”将生态旅游视为自然旅游,“负责任的自然生态旅游”将生态旅游定义为,生态旅游者到自然生态旅游区消费生态旅游产品的短暂经历或过程并强调环保责任,也就是说只有生态旅游者到自然生态旅游区进行旅游活动的短暂经历或过程才称之为生态旅游。在生态旅游发展早期,甚至将“被吸引到自然生态旅游区消费生态旅游产品的旅游者”成为生态旅游者,可见,生态旅游客体的重要性。

针对旅游客体论,存在三个方面值得探讨。一是旅游客体的内涵与外延,及其与旅游资源的关系;二是什么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资源,以及生态旅游资源的范畴?三是生态旅游者到生态旅游客体消费生态旅游产品是否是真正的生态旅游定义。关于第一个方面,生态旅游客体不等于也不只是生态旅游资源,而是以生态旅游资源或吸引物为核心的区域空间,是一个综合的产品概念,除了生态旅游资源或吸引物外,还包含有建设项目、活动项目、旅游社区、旅游设施、旅游环境,甚至旅游服务。

关于第二个方面,前述已作明晰阐述,生态旅游资源以原生态美吸引游客,被开发利用产生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各种物质和精神事物的统称。狭义的生态旅游资源定义是:以原生态美吸引游客,被开发利用产生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的各种自然及人文生态资源。原生态美即生态旅游资源所独具的原生态、原始性、原本性、原真性、原创性和民族性。生态旅游资源除了传统的自然生态旅游景区资源,还包括原住民领地或土著旅游地或少数民族聚集区、乡村资源环境、城市生态旅游资源等,只要符合生态旅游资源的要求和特征。

关于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即生态旅游者到生态旅游客体消费生态旅游产品是否是真正的生态旅游定义,该问题已在旅游主体论中进行讨论。

旅游客体是生态旅游的前提和核心支撑。旅游客体论的核心就是强调生态旅游客体在生态旅游定义中的作用和重要性。不足之处,一是过分强调生态旅游资源(客体)在生态旅游定义中的地位和作用,即过分强调了生态旅游资源、生态旅游地或生态旅游产品在生态旅游系统中的作用,而可能冲淡了旅游主体、旅游媒体、旅游载体在生态旅游中的原有的功能和作用,因生态旅游的产生、实践和实现离不开旅游主体、旅游媒体、旅游载体的协同努力;二是过分强调了生态旅游客体(资源)在生态旅游者定义中的作用和重要性。这种观点认为,被吸引到自然生态旅游区体验或者消费旅游产品的旅游者叫做生态旅游者。针对该定义带来了另外相关思考:一是到自然生态旅游区消费旅游产品的旅游者未必是真正的生态旅游者;二是不应单凭是否到自然生态旅游区旅游或者是否消费自然生态旅游产品作为判定是否是生态旅游者的终极依据;三其忽视了旅游者的行为特征、规范和责任,而行为规范和责任正是生态旅游者必须具备的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

综上,基于旅游客体论的生态旅游定义有其局限性,生态旅游客体只是生态旅游定义的必要条件,而并非生态旅游的充要条件,亦即只提供了作为生态旅游系统四个子系统中的旅游客体子系统,生态旅游要求旅游客体与旅游主体、旅游媒体和旅游载体之间的紧密协作和共同努力,生态旅游是一个有生态旅游主体、生态旅游客体、生态旅游媒体和生态旅游载体有机构成的复杂综合系统。真正的生态旅游的定义不应只局限于生态旅游客体。

现代生态旅游论

综上,无论是旅游主体论还是旅游客体论,均存在其局限性:①过分强调自身在生态旅游定义中的作用和重要性;②过分强调了生态旅游是单一的“一种行为”“一种经历”“一种过程”“一种理念”一种方式”一种方法、一个分支、“一种模式”;③忽视了生态旅游系统中旅游媒体和旅游载体在生态旅定义中的功能和作用;④忽视了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和利益的功能效应;⑤忽视了生态旅游是复杂、动态的系统动力学系统,以及负责任的可持续旅游。

这里的“现代生态旅游”并非传统的“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亦非狭义的通过现代科技产生的其它形式的现代生态旅游资源。现代生态旅游指的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全新阶段和全新层面,是在生态文明观指导下,真正的生态旅游资源或者吸引物,经过真正的生态旅游媒体(旅游企业、旅游事业、旅游业等),在真正的生态旅游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经过真正的生态加工过程所形成的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区或生态旅游目的地),在此基础上,经过真正的生态旅游者采取生态友好方式,进行负责任的生态旅游活动,所产生的全新形式的旅游——这种旅游,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其始终,不仅贯穿于生态旅游资源经过科学规划设计和绿色开发建设→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媒体的绿色旅游经营管理→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始终,而且贯穿于真正的生态旅游者离开旅游客源地到达生态旅游目的地,进行真正的生态旅活动,然后返回旅游客源地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层面。

现代生态旅游定义,应是以生态文明观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在系统理论之上,即在旅游系统理论框架下,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旅游系统各个子系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全新的旅游。现在生态旅游定义同时涉及到生态旅游主体、生态旅游客体、生态旅游媒体、生态旅游载体四个端元,任何一个、两个或三个端元之间的相互作用无法定义真正的生态旅游。现在生态旅游定义应该是,真正的生态旅游主体、真正的生态旅游客体、真正的生态旅游媒体、真正的生态旅游载体之间相互影响、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可持续旅游,是复杂、综合、动态的系统动力综合体,是真正的生态旅游。

现代生态旅游并非单一定义的简单概念,而是客观存在的复杂综合体。这个综合体,在理论上是一个系统动力学理论,在实践中是一个系统动力综合体。它建立在生态旅游主体、生态旅游客体、生态旅游媒体、生态旅游载体四个子系统之上,而每一个子系统又是由亚系统、小系统、微系统、变量、因子等不同级别、不同层级和类型的更次一级微系统所组成。所以,现在生态旅游在横向上或空间上具有各自分布的异质性或规律性,在纵向上或时间上是具有成因连续性或者层级性。但应强调的是,现在生态旅游不只是有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维度的变量构成的,而是由多维、全域、多元化、多成因、多期性、动态性的变量有机组合而成的复杂综合体。

现代生态旅游的真正实现是最求的一目标,需要一个过程。关于现代生态旅游实践标准问题。国内生态旅游与国外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国外通过国际生态旅游认证的相关生态游属于真正的生态旅游。但同一种标准在国内的实践中情况则有所不同。现代生态旅游在国内的具体实施和实现,需要国外生态旅游认证标准与国内具体实践的科学结合。这就涉及到国内认证机构及其监督过程,以及标准的具体实施、实施真实性和实施有效性等问题。现代生态旅游理论体系上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决定了现代生态旅游实践实现中的难度,即现代生态旅游的实践与实现,需要相关部门机构、人员、行业等以全新的方式的鼎力相助和有机协作。即需要全方位、全领域朝着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共同努力。这就是全域生态旅游实践的概念。

现代生态旅游不应只是“一种行为”“一种经历”“一种过程”,应还是“一种原理”“一种理念”“一种理论”“一种方式”、一种方法、一个分支、“一种模式”等,更是是复杂、综合、动态的系统动力综合体,是负责任的绿色旅游和可持续旅游,是全新时代的全新生态旅游。一方面现代生态旅游不等同于生态旅游系统,不应与生态旅游系统混淆。另一方面,在参与、研究、实施、实践现代生态旅游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了生态旅游系统理论的指导。“负责任旅游”并非“有责任旅游”,“负责任旅游”不只是针对旅游主体,而且是针对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媒体、旅游载体构成的生态旅游系统所有相关领域的“自觉负责任的旅游主体”,负责任旅游不是被动或强迫式的“有责任旅游”,而是乐于负责任、热心负责任、主动负责任的友好、节约、绿色、可持续旅游。

应该提及的是,现代生态旅游不应该是唯自然生态旅游区是论,而应该是在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全域开放的和敞开胸怀的,只要符合了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原生态美的特质,以及是资源节约的、环境友好的、对社区自觉负责任的,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文的,都应该纳入到现代生态旅游客体范畴中。如国外的原住民领地、我国的少数民族聚集区都应是典型的现代生态旅游客体。有关原住民旅游、土著旅游、民族旅游与生态旅游之间的关系的讨论详见下文。


什么是真正的生态旅游,生态旅游的四大特征(1)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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