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林为主要目的的竹材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凡是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砍伐自己种植的林木也犯法?
【案例解析】
桂林市永福镇一村民来信问:我哥哥年初时为了筹钱建房子,在自留山上砍伐了自己种植的林木20立方米出售,后来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公安局说他没有经有关部门的批准,虽然砍伐的是自己种的林木,也是违法行为。请问:我哥哥砍伐自己种植的林木,也违法吗?
答:根据我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森林法》又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可见,除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证。你哥哥没有申请采伐证便擅自砍伐自留山上的林木,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是违法的。
此外,《森林法》还规定:“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属于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如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一般分为国有林林木采伐许可证和集体、个人所有林林木采伐许可证两种格式,内容包括采伐地点、面积、蓄积(株数)、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的时间等。采伐实行凭证采伐制度,可以根据已经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
- 国有林采伐许可证由哪里审核发放?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国有林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根据《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是:县属国有林场和机关、团体、学校,由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单位、其他国有单位和部队,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审核发放;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直属的国有林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审核发放。
- 护路林和城镇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哪里审核发放?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都具有特殊的防护作用和环境保护效能,只能进行更新性质的采伐。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是由有关铁路、公路和城市园林等部门组织种植并进行管理的,这些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必须在国务院批准的森林采伐限额内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哪里审核发放?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哪里审核发放?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是不需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就应当申请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这是因为,自留山上的林木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意采伐。因此,《森林法》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在需要采伐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 采伐竹林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吗?
竹林是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应当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各类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其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机关,适用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