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和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是公司办公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建档、维修和报废全过程管理。
3.2车队负责车辆的管理及日常保养工作。
3.3总经理负责审批设备的配置、改造及维修计划。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采购
4.1.1供应商选择
(1)首选公司《合格供应商明录》中列明的供应商询价,如在《合格供应商明录》没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向其他供应商询价,但必须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在拟定合同时完善违约条款和付款方式等。供应商的评价标准的内容具体如下:
①供应商是否为直接制造厂家以及其规模;
②供应商所在行业中的信誉;
③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④产品的价格是否合理;
⑤产品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⑥产品安全性能是否合格;
⑦产品售后服务情况,是否拥有技术服务机构;
⑧产品是否属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之列;
⑨供应商所在的地域。(如在采购高额备件时为避免同地区的供应商相互维护,抬高物资价格,应选择不同地域的供应商询价。)
(2)设备使用部门应采用统一格式的对外询价单,并在询价单上注明报价的截至日期,如无特殊情况,超过有效报价期限的报价不得参与评标。
(3)根据上述评价标准,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至少3家供应商的报价,填写《供应商评价表》,对供应商进行优次排序,其他相关部门应依据本部门的性质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
如有下列情况,可提供少于三家的报价:
①单项物资的采购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包括1万的);
②使用中的专利产品的零配件的采购;
③已知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
④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审批后的紧急物资采购。
(4)各部门需要购置设备时,应填写《设备维修、报告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5)申请批准后,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寻找厂商洽谈、询价、比价选择合适供货商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协助。
4.2设备验收
4.2.1采购的设备购回后,由使用部门对设备的规格、型号、随机备件、技术资料进行核对,并对设备作入库验收。
4.2.2验收合格即入库,验收不合格时,通知供货商处理。
4.3设备建档
4.3.1行政部对每个设备编号并建立《设备档案》,连同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建档归档保存。
4.3.2特种设备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4设备运行
4.4.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制定《设备操作规程》,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4.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4.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才能操作特种设备。
4.4.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5设备维护保养
4.5.1车辆
车辆维护保养按照《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执行。
4.5.2其他设备
(1)日常保养,由于操作者按照设备要求负责开展,并做好保养记录。
(2)定期保养,由于设备生产商或专业维护保养单位进行。
4.6设备故障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故障,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马上停机。
(2)设备发生故障而操作人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做好应急处理。
(3)如遇到较大的设备故障,一时难以排除,应及时与生产厂家或设备维护单位联系,争取外援。
4.7设备报废
4.7.1设备没有修复的价值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评审,报总经理批准。
4.7.2报废设备应注销档案。
4.8设备的检查及考核
4.8.1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执行。
4.8.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4.8.3对设备故障处理不利或拖延处理者,根据具体情况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和(或)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