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最后
讲道理,前面的那个知乎问题,
和我这个室友挺像的。
就是都把恋爱这码事,
搞成了非黑即白的两条界线。
好像喜欢,就只有一种答案。
做不到,就谈不上喜欢。
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喜欢的证据,就只剩下某一种了呢?
一万个人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一万个人,当然也有一万种喜欢人的方式。
就像网友@卢悦说的:
你觉得男生天天跟你说早安晚安,才算喜欢。
那有的男人不会说废话,但却总是约你出去,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你觉得男生在你不开心时,拼命安慰你才算喜欢,
那有的男人不善言辞,只会紧紧拥抱着你,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你觉得男生迫不及待想和你拥抱接吻是喜欢,
那有的男人怕冒犯你,连碰到你指尖都会触电般立刻缩回手,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你,
那他即使没有满足你“期待”之内的要求,
也一定可以让你在其他地方,感受到爱意。
为什么还要靠这样一个生硬的问题,
去搜集证据,对号入座呢?
喜欢从来都不是只有一种答案。
当我们都学会接受期待之外的其他方式时,
也许才能得到足够心动,也充满尊重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