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单招淘汰率排行

首页 > 大全 > 作者:YD1662022-12-17 01:33:47

江粉儿从内江人事考试网了解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8名,详情如下: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

考核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制内招聘。

招聘岗位类型及名额:专业技术岗18名。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单招淘汰率排行(1)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岗位年龄要求

凡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周岁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njpta.neijiang.gov.cn/)、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事处人才招聘栏(http://rsc.njvtc.edu.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本次招聘报名岗位皆为无效。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根据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考察中的复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 9:00至2022年10月26 日17∶00止。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含粘贴电子证件照),将《报名表》(word版)及个人简历材料(包含最高学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邮件附件发送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用报名邮箱njvtcrsctp@163.com。(邮件主题、附件压缩包、报名表均命名为:考核招聘 应聘岗位编码 姓名)

(三)报名初审及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学院工作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报考条件,对报考者邮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的会回复邮件通知报名成功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00,之后未收到资格审查通知邮件的则为初审未通过。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4日(周五)8:30—11:30,14:00—17:30,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持下列材料(按顺序):

(1)《报名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简历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须提供工作证明(见附件4《工作证明(模板)》);

(6)在职人员报考者,应提供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7)考生疫情承诺书(见附件5);

(8)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考生健康监测卡(见附件6);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四)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9:00点开始。

2.综合测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3.综合测试方式

(1)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得分≥1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专业技术岗位采用讲课(试讲)和提问作答的方式,时间为4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备课材料),讲课时间15分钟,提问作答时间5分钟。文化艺术与旅游学院烹饪专业实习(训)指导教师及影视特效教师,需现场进行实操测试,实操测试时间为10分钟(由内江职业技术技术学院提供实操考题及用具)。面试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考核招聘。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加试。面试总分相同,进行加试(笔试,时间20分钟,内容为专业知识),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五)综合测试成绩公布

综合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自己的缘故,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三)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

五、关于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暂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详见“内江疾控”微信公众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内江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面试期间将严格执行“一扫四查”(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核酸检测24小时阴性证明,查体温)管控措施,所有考生面试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3次(内江市内采样,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每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4.面试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内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考生;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9.7天内旅居地被纳入内江市排查地区尚未完成社区管控的人员;

10.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面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事处人才招聘栏(http://rsc.njvtc.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的,责任自负。

(十)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2-2261246(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4990(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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