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捡了我的手机?
如果不还,我天天在家烧香诅咒你……”
近日,在合肥肥东县禹洲中央广场小区,这样一则另类的寻物启事引起了业主们的关注,尤其是其中“烧香诅咒”一词,让不少业主大呼“看呆了”。
日期,在肥东县长江东路禹洲中央广场小区,问及这则另类的寻物启事,一名居民指着小区一处广场上的亭子说道。
按照该居民的指引,近前可以看到,这则用红纸手写的寻物启事贴在凉亭的柱子上,上面写着“本人于4月5日晚,小孩玩手机,放到小亭子的椅子上,哪位捡去了,麻烦你给我送来,大概在晚上9点左右。如果不还,不怪我讲话难听,我天天在家烧香诅咒你,如果有点良知的话,麻烦给送到门卫室或者给我联系。”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落款时间为4月17日。
亭子内有不少居民在聊天、休息,居民们介绍,上面“4月5日”的时间应该是笔误,实际是4月15日,失主是一名女子,丢失的是一部智能手机。
为何为写下这样的寻物启事,手机是否已找回?对此,拨打寻物启事上的号码,一名女子接听了电话。该女子自称是失主的朋友,其介绍,失主的智能手机是4月15日晚放在亭子的凳子上被人拿走了,无人归还。
“失主就是想叫别人把手机还给她啊!”当问及为何会想到在寻物启事上写“烧香诅咒”这样的话时,该女子笑着说道。
该女子表示,寻物启事贴了后也并未发挥作用,没人联系失主,也没人归还手机。
而对于这则寻物启事,居民们议论纷纷,看法不一,有居民认为该寻物启事字里行间透露着气愤与不善,让人看着有些不舒服,尤其是“烧香诅咒”一段“有点过”,“反正,要是我捡,看到这样的寻物启事,我不会还。”一名女性居民说道。
但也有居民认为,手机被人捡走,失主的心情可以理解,情有可原,话说语气重一点也无可厚非。
你觉得呢?
你看到这样的寻物启事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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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万家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