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的相互作用,是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效果出发,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幻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去组合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创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过程。色彩构成是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之一,它与 平面构成 及 立体构成 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色彩不能脱离形体、空间、位置、面积、肌理等而独立存在。
按色彩构成原理,即对比协调规律,在画面内安排构成调子的主色。其次是组织与构成主色调系统相呼应的次主色(对比协调色)。再次是确定小面积起平衡冷暖作用的低纯度色补色系统,及少量的点缀对比色。这些决定秩序的几块颜色的选择,完全不受形象的限制,学生可根据面积、位置、秩序的需要,随意更换、调动、支配。重点要考虑如何把握主色调、协调色和点缀色之间的秩序安排,及相互对比关系,如何构成一个具有明显秩序的组织意识,有较强的理性、规范化的色彩秩序。所有这些训练过程,完全是随意调动或增减的,直到符合色彩对比协调规律为止,完成秩序组织训练的全过程。
要寻找构成色彩美的秩序骨架,在不破坏这几块颜色关系的情况下,再增加层次,便可使色彩构成作品丰富完美起来。可见正确地找到这几块颜色,构成出它们之间的对比协调关系,成为秩序配色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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