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发展态势异常迅猛,呈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百花开”的局面。这些民营医疗机构,实际上从投资者的目的来看,就是为了取得利润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自身的约束及监管不到位的话,势必出现各种问题。自2019年起,我国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就医疗领域出现的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医疗机构我行我素,为谋取私利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
近日,吕梁市方山县峪口一女士称:因身体原因,需要做人流手术,在网上查询看到吕梁博爱医院的宣传广告,于是通过网络加上博爱医院一名医生的微信。在聊天过程中针对女士的情况,该医生称;人流不干净的话需要清宫,但是可以药物结合物理治疗,一次性流干净,无任何疼痛,加上B超费用,一共二三百元左右。
之后该女士相信了宣传信息去了这家医院,但去了之后才发现,所说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程序与医生在微信记录中所说的大相庭径,整个手术下来所花的费用是其数倍。无奈的女士称吕梁博爱医院的这种做法涉嫌欺骗诱导患者,希望媒体或卫生部门可以进行调查了解,维护患者的基本权益和生命安全健康。
通过了解后发现,在吕梁博爱医院的网页或微信公众号上出现了“凡网络提前预约即可享受优惠,手术费可减免的宣传信息”。可实际上,这些“免费”的广告词或许只是吸引患者的工具,到了实际的就诊环节,减免的金额远达不到医院在网页上宣传的标准。
并且在网页上搜索“吕梁博爱医院”,可以看到“最好、一流、综合性”的广告宣传。点击进入网站后,吕梁博爱医院宣称是“山西省内一流水平”、“专家型技术团队”。可是这些称号是由谁来颁发的?一流水平又是谁来鉴定的?这些不得而知。这些所谓的称号,涉嫌夸大宣传,误导甚至欺骗患者,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发布虚假医疗信息,情节严重者将吊销许可证或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同程度存在谎称患者病情、诊疗过程不规范、收费不透明。另外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吕梁博爱医院因部分医生超范围或无医疗资质从事治疗等,受到吕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在此,希望吕梁市卫健委可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医务人员执业道德教育培训,确保规范执业、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诱导欺骗等现象发生,打造一个让老百姓放心、患者安心的医疗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