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
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另一方面,不规范的连续使用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两类,第一类精神药品使人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大于第二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培训考核内容:
《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
本机构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癌痛、急性疼痛和中度极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麻醉药品第1类精神药品处方用量:
一般患者注射剂型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为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为三日常用量;
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注射剂型为3日常用量,空缓释剂型为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为7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不超过15日常用量;
盐酸二氢埃托菲为一次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为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一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