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锚杆初始预应力确定
对地层和被锚固结构位移控制要求较高的工程,锚杆初始预应力值宜为锚杆拉力设计值;对地层和被锚固结构位移控制要求较低的工程,锚杆初始预应力值宜为锚杆拉力设计值的0.70~0.85倍;对显现明显流变特征的高应力低强度岩体中隧洞和洞室支护工程,初始预应力宜为锚索拉力设计值的0.5~0.6倍;对用于特殊地层或被锚固结构有特殊要求的锚杆,其初始预应力可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10) 锚杆传力结构与锚头设计
表层为土层或软弱破碎岩体的边坡,宜采用框架梁型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I、II类及完整性好的III类岩质边坡宜采用墩座或地梁型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预制的传力结构。设置预制式传力结构可最大限度地缩小开挖面的裸露面积与裸露时间,有利于保护开孔后岩土体的固有强度和自稳能力,增强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并可显著缩短边坡的建设周期。
11) 锚杆防腐保护构造设计
永久锚杆必须进行防腐设计。腐蚀环境中的永久锚杆应采用I级防腐保护构造设计,腐蚀环境中的临时锚杆和非腐蚀环境中的永久锚杆可采用II级防腐保护构造设计;非腐蚀环境中的临时锚杆可采用III级防腐保护构造设计。锚杆的I、II、III级防护具体构造可参考《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086-2015)。
12) 锚固系统整体稳定性验算
锚固系统有多种破坏形式,设计时必须仔细校核各种可能的破坏形式。因此,除锚杆抗拉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必须验算锚杆和边坡岩土体组成的锚固系统整体稳定性。锚固系统的外部稳定性可采用圆弧滑动法或折线滑动法验算;内部稳定性可采用Kranz法验算。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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