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共同愿望和庄严使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要全民动员。我们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着力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各个行业、各个阶层都要重视并为此努力。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不仅是学校等教育部门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的循循善诱,而应是关乎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全民总动员。要让13亿中华儿女都清醒地意识到,增强民族意识,弘扬民族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肩负的历史使命。
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要与时俱进。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要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充实其深刻内涵,以适应时代发展之需要。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红岩精神、西柏坡精神、大庆精神、红旗渠精神、雷锋精神、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九八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和抗雪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这些都是中华儿女弘扬民族精神的英雄壮举,是我们民族的自豪与骄傲,也将给民族精神注入时代新的血液,是激励我们不断向前的精神食粮和动力源泉。这也要求我们要多研究时势,多结合实际,多以发展的眼光和求实的态度来诠释民族精神的深刻内涵,而不是教条式的肤浅理解。
三、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英雄模范人物的带动、示范作用,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在实践中要善于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革命胜利来之不易,千秋伟业筚路蓝缕。以史为鉴,可知兴衰,在风云暗涌的和平岁月里,唯有中华民族精神,发扬红色力量才能步步稳进、兴盛强大,才能实现中国梦、强国梦!
(武夷山市 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