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式预备役臂章。
1997年配发87式夏常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6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作出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授予预备役军衔,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和参加国庆节、建军节或者重大庆典活动时,穿着与现役军人一致的87式夏常服、87式夏作训服,佩戴预备役军衔肩章、符号标志,平时不得佩戴。这一时期的预备役军衔肩章上有大写的字母“Y”,是与现役部队主要的区别标志。预备役士兵没有军衔,套式肩章上有统一的大写字母“Y”。
穿87式夏常服的预备役官兵。
穿87式夏常服的预备役少校,其军衔肩章上有大写的字母“Y”。
预备役士兵套式肩章大写的字母“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