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说“圆”按照汉语言权威《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圆,货币名称同元。也就是说在用于货币单位时圆和元是相互通用的。早在 清代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铸币权统一收归中央政府,规定国币以圆(元)为单位,从法律角度规范了货币的基本单位。也确立了中国现代意义上的货币制度。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废两改元令》,废除清代银两和旧式制钱。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后来经过法币改革,金圆券银圆券,虽然货币制度几经改革和兴废,但圆作为货币单位却一直没有改变过。
宣统三年银元:圓(圆的繁写)
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银元袁大头:圓(圆的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