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11年,大爷走后不到一个月,大爷的三个儿女找上了门,让大姐赶紧搬家,告诉大姐这套房子老爷子早就立好了遗嘱,现在已经找好买家,由我们三个子女平均分配,你也没有继承权,因为你们没有领证。
对于这样的说法,大姐也是无话可说,毕竟自己这些年没有想那么多,也没有想到老头这样自私,自己这样付出,结果还要被扫地出门。大姐和他们说,你们就让我住在这里就行,房子我也不要,等我死了还是你们的,看在我和你们的父亲生活这么多年,还伺候他瘫痪两年多,你们可不可以答应这点要求?
还是一口被拒绝了,你不是我的亲妈,你没有照顾过我们,我们没有义务照顾你,你所付出的都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与我们无关。
大姐还能怎么办?儿子家回不去了,这些年没有帮助儿子,一定很有怨言,自己感觉也没有脸面,无处可去。后来在街道的帮助下自己租了房子,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说到了这个年龄,都有自己的子女,都有自己的财产,都有自己自私的想法。对于再婚而言还是需要慎重去考虑,不要轻易就领了证,一旦领证就会牵扯很多问题,也不生孩子了,也不创业了,不是十分的投缘,最好不要选择再婚。
两个人可以搭伙,甚至可以只恋爱不结婚,不搭伙都可以,好了咱们就一直相处下去,想在一起就在一起,可以一起做饭,一起出去旅游,想办的事情也不耽误办。感觉不行了,或者谁生病了,各回各家,各找各的妈,之所以再婚不能长久的原因,都是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实在太难搞。
以上都是我的个人见解,不代表所有的人,有不同意见可以随便喷,没有关系,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