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sa给我讲了她叔叔的故事,让我意识到美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是一般的强。
Teresa的奶奶有一块农田,爷爷去世后89岁的奶奶也没有兴趣和力气去做农活,农田就荒在那里。叔叔想从母亲这里买下这块农田,奶奶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买来打算干什么?或者考虑一下价钱多少合适?她对儿子说的第一句话是:“提醒你一下,如果你买了这块地,将来一旦离婚你得和你妻子平分这块地。”当时,Teresa的叔叔和妻子才新婚一年。
另一位朋友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她和未婚夫在读大学时就订婚了,然后母亲就提醒她,你现在花的钱是我给你的,确切地说是我的钱,如果你想给你未婚夫买礼物或者请客时请谨慎。但情侣之间给彼此花钱在所难免,我这位朋友只好去餐厅打工,用自己赚的钱给未婚夫买礼物。
在国内,如果我们在大学恋爱了,用父母的钱给另一半买礼物是很常见的事,甚至父母给钱买房子、结婚,这在国内大城市也越来越普遍。但美国人讲求钉是钉、铆是铆,爹妈的钱可不是能随随便便给你花的,更何况是你的另一半。
还有一种情况美国夫妻也会算得比较清楚:就是婚前一方有债务时。不好意思,请不要把它带入我们的婚姻,你需要在婚前自己解决清楚,作为你的妻子/老公,我愿意在你贫穷、失败、疾病时陪伴你、爱护你,但不愿意擦你婚前的“屁股”。这与我们中国夫妻关系那种“既然是夫妻了我们就同甘共苦、陪你一起扛”的做法很不一样。
可见美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仅体现在安全、精神(比如动辄就去咨询心理医生、各种精神治疗互助小组等)这些方面,对金钱的自我保护也是毫不含糊。无论是给子女、另一半、或是父母花钱,很多家庭要弄得清清爽爽。
这种做法虽然在我们这个讲求人情的国家看来有些不近人情,但细想其实非常合理,界限还是很重要的,尤其还是容易惹是生非的金钱。
当然,促成美国人这些金钱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商人与市场经济的底色让夫妻相信一切都是可以沟通、商量的;比如,超强的个体意识让已婚人士希望即便是婚后也能在金钱方面有一定的独立性;还有,美国的婚姻法在离婚时进行家庭财产分割无论是采用“共同财产分割”还是“公平分割”,都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和女性利益,所以女性(即便是不外出工作的家庭主妇)在婚姻中对家庭财务也更敢有发言权。
婚姻之中无小事,无论是床事、钱事,愿我们能竭尽全力处理得得体、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