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离婚的民事判决书引起不小争议。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家住沈阳的李女士以“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互不需要、形同陌路”为由,起诉与史先生离婚。
史先生不同意,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可以满足李女士的任何要求。他虽然已经搬出了共同的家,但他们是“被迫分居”。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离婚的诉讼请求,认定双方均应珍视彼此间的夫妻感情,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相互包容珍惜、互相理解爱戴,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没有出轨、没有家暴,“性格不同、三观不合”是充分的离婚理由吗?如何判断两个人是“偶有分歧”,还是真正的“三观不合”?
有网友说,一个坚决想离婚,一个认为关系没有破裂,这就是“三观不合”的最好证明。
世界上没有绝对契合的两个人,每个人的三观也都在不断变化当中,但是一段负责任的婚姻开始前,至少要互相了解、对未来有共同的期待。
被称为“婚姻教皇”的约翰·戈特曼,最著名的作品是《爱的五种语言》,他在另一本著作《爱的八次约会》中提出,作为共度余生的伴侣,两个人必须要共同探讨的8个主题,包括:信任、冲突、性爱、金钱、家庭、娱乐、成长、梦想。
没有深入聊过这8个主题的情侣或者夫妻,都无法称得上是了解对方,更无法了解对方的三观。
约翰·戈特曼|北京日报出版社
聊一聊各自对“家庭”的定义
结婚最直接的目标,是为了建立自己的家庭,但是什么是“自己的家庭”?对不同的人来说,家庭的含义并不相同,而这也是很多婚姻问题的核心。
综艺节目《爱情保卫战》里有一对求助的夫妻,刚结婚的时候,家里是妻子管钱,后来丈夫把婆婆接到身边,就把工资卡交给了自己的妈妈。
丈夫觉得,妻子喜欢乱花钱,但是妈妈会真正为自己着想,也会替他管好钱包。
这一来,家里的女主人似乎就换了,大小争吵不断爆发,最后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