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老板会咨询我们一些关于注册个体户的情况,还有很多人会问让员工注册个体户有没有什么税务风险。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个体户注销之后,还被追缴了税款和滞纳金的事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很多税务问题是被税务局主动查出来的,还有的是被客户举报的,毕竟客户才是跟你接触最深的。
王老板注册了一家个体户,主要从事的是建材生意,工商登记的名字也是王老板本人。2015年初王老板以个体户的名义卖了800万的货物给钱老板,钱老板暂时没钱,就跟王老板说货款先欠着,并且按照程序写了100份的借据给王老板,承诺肯定还钱。
两年后钱老板也没给钱,个体户经营者王老板就把钱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钱老板支付800万的货款以及逾期利息。这次他们约定了利息是年化24%,这个拖欠货款案子很明显,最后王老板赢了,钱老板需要支付货款以及约定的利息。
很多人会问之前不是说过现在的民间借贷利率是四倍的LPR吗?现在确实是,但是之前不是啊,2015年的时候还是按照“两点三线”来划分的,24%以内的利率是会得到支持的,超过36%的部分无效。
钱老板输了,还把钱给了,但还是不甘心。于是向税务局举报个体户王老板偷税,说当初销售的800万的销售货物压根没有报税,王老板的个体户申报方式是定期定额,如果超过定额部分需要补充申报,但是2015年的时候并没有个体户王老板的个税申报信息,因此税务局认定钱老板的举报属实。
但是王老板在官司赢了之后的一个月就把个体户给注销了,公司如果注销了,税务局会找当初的*,按照持股比例追缴税款。个体户注销了,那就直接找原来老板就行了。于是王老板被税务局追缴税款,但是王老板说自己只是挂名的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是张老板。
王老板一看就是没怎么看我们的文章,不管实际经营者是谁,先要让登记的经营者来承担责任,如果登记的经营者跟实际经营者产生纠纷的,登记的经营者自己去找实际经营者追偿。税务局不管你是不是实际经营者,反正登记人是你,就找你。所以注册个体户的老板也要注意了,税务稽查一直都很严格,即使个体户注销了,该交的税款也还是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