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记账机构方面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拥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3、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代理记账人员方面1、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指的是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注意: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三、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提交的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四、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