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前两天是不是有刷到过关于财政部发文《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当时大家还是一知半解,就看到文中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误以为财政部的这个发文还以为是继续延续去年的减半政策,甚至还有些博主也都纷纷误解,只能在今天快速发文澄清:
更有甚者一些老板自己计算分析了一遍文中的税收政策,问自家财务,结果还被财务言之凿凿的怼了一遍,所以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文配合财政部公告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实文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讲就是一个公式:25%*20%=5%,所以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变为了5%,这么一个普通的计算,就让一大批财务人员纷纷怀疑自己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再举个具体的例子:比如自家企业今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这一百万减少掉,可以按照25%计入应纳所得:100*25%=25万,然后只需要按照对应税率20%交税费:25*20%=5万,那么说明你一百万只需要5万的税费,税率就是:5/100=5% 这样就换算出,其实是按照5%计税。
所以,在第一个1季度即将结束的时间点,这个千万企业关注的问题终于明确了:
1.应纳税额小于300万,所得税是5%
2.100~300之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3号文件。
3.应纳税额超过300万,所得税是25%
也就是说这个文件的纳税调整相比于去年的税费增加了,但相比于往年还是减少的!
当然大家也是要注意22年的汇算清缴还是按照之前的政策来100以内是2.5%的政策, 100—300是百分之五。但是23年开始在计提所得税时候就得按照这个新政策来了,所以防止忘记,建议点赞收藏!
除此之外,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大体上倒是没有变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管你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均可享受!
举个实际的例子:李老板在23年开了一家设计类的个体工商户,到年度一算,自己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那么李老板因为该项政策,就可以减免税额=(80000×10%-1500)×(1-50%)=3250元。
一个来自90后,涉税爱好者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