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开分店运营模式,如何做好超市营业模式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06-01 22:36:26

一、连锁分店合伙方式:

自由汇超市分店的经营模式以后台集中管理,资金独立运作,各店自负盈亏独立分红的模式进行,主要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超市开分店运营模式,如何做好超市营业模式(1)

1、投资者可选择与自由汇合伙经营一家分店,也可以选择合伙经营若干家分店,但每一家分店的资金和财务都是相对独立的,不可混在一起。

2、每家分店的合伙人采用原始*制,由自由汇撰写合作协议,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工商执照,并与各*签署协议,合伙经营。

二、合伙投资方式

自由汇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合伙经营,自由汇以品牌价值和现金结合的形式出资,两者结合的价值总额占分店51%股份不变,剩余股份的价值总额由投资者以现金的形式出资。单店合伙模式如下图:

超市开分店运营模式,如何做好超市营业模式(2)

以一家分店的投资总额为100万元为例。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分店的装修、置物、进货,招聘,剩余金额用作分店日常流动资金。

超市开分店运营模式,如何做好超市营业模式(3)

1、自由汇持股35%不变:

(1)自由汇以现金出资的股份占20%,即现金投入20万。

(2)自由汇的品牌估值占15%的股份,即自由汇品牌估值15万。

2、管理人员以现金方式入股,最高不超过15%;

(1)预留15%股权作为员工激励股权池,鼓励店员购买分店的股份,以主人的身份经营店铺。享受店铺的盈利分成,拥有店铺的管理建议权。

(2)15%为分店的员工激励股权池,仅为在职的分店员工整体持有,店员个人持有最高不得超过10%,店员离职后,持有的激励股必须全部退回到股权池中,离职后不得持股,退股时按当时店面实际情况进行结算股值退回。店长以上管理人员强制要求入股。

(3)在暂无员工入股的情况下,闲置的员工激励股由其他*协商暂时持有,如有员工有购股意愿,激励股持有者需按员工购股的数量让出相应的激励股权,具体按股权转让进行操作。

3、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入股,最多不超过50%,:

(1)投资者主要以现金出资方式,最大不超过50%的股份。

(2)投资者可参与分店的日常管理,亦可指定人员参与分店管理。*参与分店管理统一采用*聘任制,即*供职时仅作为一名分店员工,工作期间享受员工福利和薪酬的同时,必须服从公司制度,遵守员工的日常规定和义务,制度上无*特权。

(3)投资者不参与分店日常管理的,将统一委托自由汇总店行使日常管理权,对分店的日常管理有建议权。

三、自由汇的品牌价值(15%占股分析):

1、品牌支持(3%价值提供)

(1)自由汇是恩平地区最具影响力的进口商品零售品牌,一直以来在恩平人心中已经种下纯正品,好质量,够健康,够体面的品牌形象。

(2)自由汇蓝绿色的统一门店颜色健康又不失时尚,用小清新的形象切合到时下潮流,鲜明感的品牌形象在任何片区都是亮点,成为吸引消费者眼球,提高营业额的有力的条件。

(3)总店提供统一的品牌标识:店员制服,品牌门头,购物袋,会员卡,价格标签,宣传物料。

(4)自由汇现已拥有超过5000名会员,其中超过2500名为在消费会员,自由汇的会员系统可以做到千店一体,万店一体,所有分店通用,你的客源就是我的客源,提高店铺的竞争能力。

2、系统支持(4%价值提供):

(1)自由汇的后台管理系统分为销售信息系统、商品管理系统、会员管理系统、门店货流系统、员工管理系统等五大版块,能够满足门店的日常管理应用,自由汇会派出专人对门店进行系统培训,在日常的时候,门店上有任何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总店,不能解决的,会派出专人到店解决。

(2)自由汇销售信息系统可实现销售数据分析库存管理,对门店的销售概况能够实现指定日期指定时间段提取,还能针对门店的商品销售概况进行分类分析,哪一款商品畅销,哪一款商品滞销,让管理人员有一个清晰明朗的了解,丰富拓展经营方式,节省管理成本。

(3)自由汇成熟的会员管理系统,包含了以下几大内容:

1)会员资料:登记顾客的详细资料,用于对顾客进行精准营销。

2)会员等级设定:自由汇根据市场变化和顾客的消费习惯针对性地设置了不同的会员等级,所有的自由汇连锁超市共享会员等级,不同的会员等级可以享受不同消费折扣,分店可以提出设立等级建议,不能自行设计折扣。

3)会员消费积分设定:会员每消费10则积一分,顾客可用积分在自由汇的分店兑换积分。

4)会员积分兑换礼品:自由汇每月都会发出一部分专用于会员积分兑换的商品,由各分店自行挑选并购入,以供顾客兑换。用于会员积分兑换的商品价格会大大低于一般的商品价格。此功能不通用,可以选择开通。

5)会员以积分抵现金:各分可将积分设置为付款时直接抵现。此功能不通用,可以选择开通。

6)会员储值卡:顾客将金额存入会员卡中消费,分店可以使用储值卡进行吸引消费。在不同的店消费储值卡金额,总店每月会对储值卡消费金额进行统一对数,并将储值卡消费金额提成给储值分店。

7)会员消费报表:投资者可以通过会员消费报表对分店的消费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一张会员卡在自由汇所有的门店都可以通用,会员的详细资料一目了然,可针对性地对会员进行定向营销。

(4)商品管理系统包含了商品的进出货,详细名目、商品的分类,商品库存查询、库存预警等功能,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门店的日常使用。

3、 市场营销及策划(3%价值提供)

(1)公司派出专人对投资者挑选的门面进行全面、专业、精确的评估考核,为投资者审查门面合同,规划经营风险,给出经营策划方案。

(2)结合门面实际,做预算、出设计、搞装修;让顾客享受舒适的购物环境,打造良好的品牌美誉度。

(3)自由汇拥有设计、管理、营销经验于一身的实战型团队,将为分店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方面有力的支持。

(4)节假日、时事热点等促销点,都会有相应的营销活动,分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

4、人事支持(2%价值提供)

(1)人员培训:新人上岗由总部培训3天,新店开业由总店派出专人下店对分店进行整体培训3天,理论 实操集合,考核上岗;

(2)人员调配:经*商讨,分店的人员可以服从总店的安排,分店的人手出现不足或在培训期间,由总店直接分配人手,最大限度地节约人手,降低运营成本。

(3)专人专店:每一家分店都定期派出专人针对性、手把手的现场指导,让投资者掌握分店的流程和业务,传授管理技巧、经营诀窍。确保经营无忧。

5、 供货支持(3%价值提供)

(1)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货物结构作为参考,对分店进行美观实用的货物陈列。合理的库存既节约成本又不影响盈利。

(2)所有商品集中采购,降低进货成本。在同等条件下,自由汇能提供更好质量,更具竞争力的商品,环比之下进货价具有3~5%的优势。

(3)自由汇自建配送渠道,从分店订货到分店收货,无缝连接,快速响应,实施商品的统一调配,统一配送,只要分店订货达到一定金额,则由自由汇免费配送,不收取任何配送费用。

(4)优质的供货渠道保证了货品质量,保证货源正品,产品齐全。自由汇承诺如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运输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或物流运输损坏,可无偿退换货品,让每一家分店都能实现商品进退自如。

(5)人性化的跟踪服务,定期回访。帮助门店解决初期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更新市场动态、畅销品、季节性商品。

三、日常管理行为:

1、为保证自由汇的品牌形象,增加自由汇的品牌影响力,店面装修风格和门头、收银接待、制服、标签牌等可能出现品牌标识的地方必须统一使用为自由汇Logo标识。

2、产品质量是保证品牌形象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所有分店进货由自由汇统一筹划,分店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其他供货商进货,如果分店发现好的商品渠道,可以推荐给自由汇成为品牌供货商,自由汇给予推荐人一定的奖励。

3、分店的后台管理由各*指定的人员管理,自由汇协助管理。每月的5日前系统管理人员须向分店各*发出整月营业报表。

4、每年*分红,将预留全年营业额的2%作为年终奖给予员工作为奖励,此奖金不纳入*分红的范畴,属于店铺的日常运营支出。

5、*购买分店商品享受店面零售价七五折签单,购买非投资的自由汇其他分店享受八折签单,每月签单总限额1000元,签单金额每月从股份红利中扣除。

四、利润分配方式:

1、资金追加:经财务核算,分店需追加资金,经*商讨一致同意,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

2、分红方式:采用次年超额分配的固定比率政策

(1)固定比率政策: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每月抽取分店当月的纯利润的50%现金按合伙人持股比例进行红利分配,该红利为浮动金额,根据每月营业额变化而变化。

(2)从第二年开始,如分店的营业额达到预期业绩目标,超出部分,将全额抽出按各*持股比例进行红利分配。

3、利润分配方式生效期间,如有*希望修改分配方式,须有三分之一的*提出修改意愿,经*会议商讨,超过三分之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

五、入伙、退伙、转让方式: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3)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4)合伙结算。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1)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2)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相同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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