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为了“省钱省事儿”,企业竟将废水直接排入水沟,不想却因此被罚10万元。
2020年底,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罗某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厂内磨床的废水随地漫流,并通过南侧墙洞直接排放厂外的水沟。该工厂从事农用喷雾器配件生产,年废水排放量约90吨。执法人员立即在厂外南侧排污口采集水样送检测。
据《检测报告》结论显示:厂外南侧排污口氨氮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当事工厂存在超标排放污水污染物的行为。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即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并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后对其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生效后,由于当事工厂未主动缴纳罚款,该局向法院申强制执行。
路桥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裁定准予执行。
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环境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各企业生产经营者在考虑如何赚钱的同时,要积极了解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的污水排放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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