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4、企业住所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特殊要求的企业类型:
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5)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
5)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6)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
7)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
8)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集团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5000万人民币。
9)特殊行业注册资本要求
特殊行业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比如国际货运代理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二级建筑工程公司要求为2000万人民币。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业主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注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考虑。但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失为一个有效实用的节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