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小微企业公司流程及费用,小微企业注销公司要钱吗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4-02-11 15:04:12

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有限公司一般注销流程:1.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fj.gsxt.gov.cn/notice)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2.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公示之日45天后,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区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材料。
有限公司简易注销流程:1.税务清算完成后,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公示之日45天后(温馨提示:公示之日45天后30日内需提交材料,过期作废),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区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材料(相关材料可在窗口电脑拷贝)。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或者一般注销程序。《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福建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登记机关”)登记的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本办法所称的简易注销登记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注销登记是指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工商总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注销登记。
第四条 企业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四)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五)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八)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会、*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7.报纸公告的报纸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的不需提交)。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程序的裁定)。
如您对以上答复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2529035、2296606。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2020-08-18 17: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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