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我们都知道公司做大了之后,需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那么,分公司设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妞网友咨询:
分公司设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赵子辉律师解答:
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 地域 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 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赵子辉律师补充:
1、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无需办理验资手续。
3、分公司可以招聘员工并为其办理社保
4、分公司可以申请进出口备案,拥有进出口自营权。
5、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独立核算分公司每月必须做账并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