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防车在高速救火却被收通行费一事引发网友热议。10月11日,官方通报对此事进行回应:已退还通行费,并将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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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前往高速救火
被收通行费40元
10月9日
湖南桃江县境内的平洞高速发生一起事故
一辆小车发生自燃瞬间引发大火
现场浓烟滚滚,威胁过往车辆安全
接到报警后
桃江县大栗港消防队立即
出动消防车前往救援
据姚江县大栗港镇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彭队长回忆:
“当时有小车自燃起火
我们消防车拉警报准备出去时
收费站拦着我们收费”
救援消防车被收费站工作人员
收取往返通行费共计40元
收费站工作人员则回应称:
“虽然救火是事实
但当时消防车
一不能提供车牌
二不能提供工作证件
我们没有这个权力免费”
有关部门:已退还40元
并将规范管理
10月11日
当地有关部门通报称
经多方沟通
收费站已主动退还40元
并将规范管理保障
优先救援力量顺畅出行
通报全文:
10 月 11 日上午,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桃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就 “ 桃江县大栗港镇消防车上高速灭火被收费 ” 事情进行了友好沟通。
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充分肯定大栗港镇应急消防队的救援行为,对大栗港镇应急消防队接到火警后第一时间上高速公路对自燃小车进行救援表示感谢,并按照应急救援处置的原则,主动退还大栗港镇消防队往返通行费 40 元。同时,为避免类似事情发生,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桃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桃江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协商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规范乡镇一级消防救援车辆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优先保障救援力量顺畅通行。
(原标题:消防车高速救火却被收通行费?官方通报)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中国之声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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