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审慎举办大型活动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大连市总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将全市性社会组织审慎举办大型活动(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性社会组织非必要、紧急的大型活动(会议),建议推迟、延期或取消举办。
二、如确需开展的,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做好风险研判和排查,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总指挥部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三、全市性社会组织在此期间无法召开会议、不能按期换届、导致法人登记证书过期的,可申请延续登记证书有效期(咨询电话:65850285)。
四、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登记审批业务时,建议选择网上办理,纸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送达(邮寄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一楼 C区7号窗口,邮编:116092,*65850285);确需现场办理的,应自觉遵守服务大厅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通知。
大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
文字:大连市民政局
来源: 大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