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提审结果有几种,省高院民事提审意味着什么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2-12-03 14:16:28

有的人说刑诉法是记忆的学科,背就完了。确实,如果同学什么都不背,就是再高明的刑诉老师也不能带领同学通过法考。但是,好的刑诉老师,可以让同学学得会,更能记得住。

比如这里的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后的处理

很多同学学到审判这个部分,十分痛苦。一审后了二审,二审后了死刑复核和再审。又是判决,又是裁定。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今天我们来做一次知识点的对比和梳理,除此之外,也带给同学一个学习方法和一个记忆策略。学习方法是通过流程图的方式去梳理程序、步骤;记忆策略是在记忆复杂知识点的时候,删繁就简,多做减法,记少留多。

一、二审以后的处理

首先来看二审后的处理示意图

省高院提审结果有几种,省高院民事提审意味着什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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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同学可能会比较奇怪。老师,你为什么直接从二审开始,不谈一审的处理呢?那是因为一审的处理根本不用记。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只要有基本的生活常识和朴素的正义感,就能够判断。你不信吗?我来说,你来答。

1.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作出有罪判决。

2.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作出无罪判决。

3.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既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也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无罪。如何处理?

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看,都能做出来吧?用记吗?不用记。记住老师说的话,在法考里,能用朴素正义感和一般人的理解能力解决的问题,千万不要浪费自己的脑细胞去呗。脑细胞和我们的头发一样,是稀缺资源,一定要好好珍惜。

但是,一审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否就具有法律效力呢?并非如此,除非没有上诉,没有抗诉。一旦上诉、抗诉,案件就进入了二审程序。

那么,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就是,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案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现在都来做二审法院的法官,看看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如何处理。

基本来说,二审的处理是:四种情形,四小种、三大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情形一:如果看到一审法院的判决各种正确,我们作为二审法院的法官,该怎么处理呢?当然要维持原判了啊。因为原判是正确的,天衣无缝。所以我们就同意,已阅。

情形二:如果看到一审法院的判决在事实、证据上都没有问题,可是量刑是不当的、或者法律是错误的。该如何处理呢?

应当改判。为什么?有同学说,这还用问为什么,二审法院是上级啊,当然可以改判。可是为什么是应当改判?为什么不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原因1.法律是一种规范。规范,应当在一个地区内统一适用。基于法院体系的监督关系,通过对法律问题、量刑问题的改判,可以使得在二审法院辖区范围内的法律的统一适用,实现同案同判。二审法院改,那么法律问题在二审法院辖区内生效;一审法院改,则只能在基层法院辖区内生效。

原因2.法律问题的改判,相比于事实问题的改判,要快捷、方便的多。出于审判效率、司法效率的考虑,应当直接改判。

比如:事实为张三带刀抢夺。一审定抢夺罪。二审法院认为构成抢劫罪。直接改就可以了。只需要做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就行,没有必要发回重审。

但如果张三抢夺,他在抢夺的过程中,到底带刀没带刀?这就很难查了。我们可能需要去排查监控录像,提取指纹,询问证人。而这些可能都需要去案发现场做。

原因3.二审法院,理应在法律处理上更为专业、更加职业。通过改判实现自己所理解的法律解释。

情形三:处理最复杂的是第三种情况。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二审法院如何处理呢?

首先,当然可以改判。

原因:我们的二审和其他国家的二审定位不一样。我们国家的二审是全面审查的原则。我既审法律也审事实。既有程序,也有实体。我既看你一审的争议焦点,也看一审没有审理的东西。我既看你上诉、抗诉的理由,也看其他的事实、证据法律。审查完了,有问题,当然可以改判。

改判的必要性:但与法律问题不同的是,事实问题的处理,并非只有改判这一条路。还可以发回重审。在事实问题上,二审法院并不比一审法院有明显优势,只要不是出现了一些影响公正的因素。

其次,可以发回重审

重审的优势是,一审法院往往距离案发现场、案件事实较近,方便与查清事实。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只能发回一次。这是为了防止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之间推诿扯皮,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讼累。司法本来应该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但来回发回重审就会使得法院久判不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时刻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紧张状态。

情形四:一审法院不乖,不按照法律程序来。那我们二审法院怎么办呢?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站起来。程序重大违法的,应当以正确的程序,重来一次一审程序。

为什么不能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呢?如果直接改判,则剥夺了一审被告人一个按照正当程序进行一审的权利,或者说剥夺了其对一个正当程序一审的案子的上诉权。“你从来就没给我一个公正的一审啊。”所以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二审必须发回重审。

与前一种处理方式不同的是,因为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不限制次数。

总结:大家看,通过流程图的方式,是不是很方便对这种涉及各种步骤的刑诉知识点进行总结啊。同学们可以把这张图存在自己的手机里,没事就来看看。我们中公法考对刑诉中的每一个程序,都画有简单明了的流程图。会看流程图,会自己做简单的流程图,是学习程序性学科的重要法宝。

记忆

有同学说,二审虽然只有四种情形,但是,我还是记不住啊。这很正常。我也记不住,因为我年龄大了,头发都越来越少了。更别说记东西,太难了。

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把这张图删除一些呢?

比如第一项,你用记吗?不用记。朴素正义感能解决的,就别靠记忆。

第二项,用记吗?也不用。基于生活常识和理解力能搞定的,也不要靠记忆。

真正需要记的,无非是两项。第三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查清后改判,也可撤销并发回。能改判是因为二审的全面审查;能发回是因为一审法院方便查清事实。第四项,严重程序违法,哪里跌倒,哪里站起来,必须真正的一审重来一遍。所以必须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所以,记忆复杂东西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是,删繁就简,拼命做减法。我们的大脑,一次记忆不超过三件事情,而且是有逻辑的事情,并不费力。一旦超过3个,就有点困难。

综上所述,二审大的处理方式只有三种,要么维持,要么改判,要么发回。法律问题应当改判,因为二审专业;事实问题可发回可改判;违反程序,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只一次;违反程序则可多次发回。

二、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后的处理

说过简单的,我们现在看一个复杂的流程图

我们知道,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也不能立即生效,必须要最高法院核准以后才可以生效。那这张图怎么学,怎么记呢?

概括地浏览,通过这张图,我们可以看出最高法院一共是三种处理方式。要么核准;要么发回;要么部分核准、部分改判。

这种复杂的流程图,我们记忆的策略是,记少留多、记简单,留复杂

省高院提审结果有几种,省高院民事提审意味着什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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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图里最复杂的是哪个?就是撤销并发回。4个情形都要撤销并发回。这就别记了,情形太多,太复杂。但是无论是核准还是改判,内容都很少,很容易理解,很容易记。那么我们就应当从这两个容易记的入手。

1.先看核准。

第一种核准还用记吗?不用。

第二种,如果事实或者法律微有瑕疵,那么就可以纠正后核准。判决文书用裁定或者核准。

比如,张三明明是30周岁,但是判决书写的是31岁。不影响定罪量刑。这种直接裁定纠正并核准就好了。

再比如,本来要引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6条,但却引用了2012年刑诉法的第15条。这两个法条内容是一样的。但应当引用现行法律。那这种也可以纠正后核准。

要注意,那裁判文书什么时候用裁定,什么时候用判决呢?事实、法律对定罪量刑有没有影响。比如,如果本来是张三犯罪,但判决书写了张二,死刑复核应当用判决纠正。毕竟张二从来没有犯罪。

2.再看部分改判部分核准

我们可以看到,只有在数罪并罚或共同犯罪中,事实法律都没问题,但一人或者一罪不必判死刑。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对不必判死刑的人或者罪改判,同时对事实、法律、量刑都没问题的死刑进行核准。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死刑复核的改判,非常非常少见。也非常的特别。

裁判文书都用判决。这个很特别,部分改判部分核准,全案用判决书,相当于是判决吸收了裁定。

3.除了要核准的和要改判的的,剩下的都是发回。

死刑复核的发回,异常的多。你会发现最高法有一个神秘的特征,就是进行死刑复核的时候,坚决不改判。打死不改判。为什么呢?这主要是一种政治考量,如果都在最高法改判,那么全国范围内的死刑的矛盾,都闹到北京去了。第二个原因,死刑复核也不是独立的一级审判程序。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的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死刑的统一适用,而最高法也没有那么多的法官,发回重审能够起到一样的效果,就没有必要改判了。

文书全部用裁定,因为撤销并发回,是一种程序上的判断,没有做出实体的判断。

现在我们可以做个总结。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对了就核准;不对就发回;最高法复核坚决不改判,除非部分罪人不至死。

三、再审以后法院的处理

最后一张图,再次回归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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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了前边两张图以后,这张图虽然是新的,但其中的要素或者说做法都是老熟人了吧。基本都不用记忆了吧。

1.第一项处理驳回申诉维持原判,或直接维持或纠正后维持,是不是和死刑复核一模样?

唯一的不同是再审的时候,纠正并维持用的是裁定,不像死刑复核,可以裁定也可以判决。

2.第二项事实正确,但法律或者量刑错误,怎么处理?

直接改判。是不是和二审一模一样?

为何不像死刑复核一样发回重审呢?因为没有必要。再审程序本来就是一个纠错程序。可能这个案件再审的时候,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很多很多年了。这就像去揭一个人的陈年伤口,然后敷上新药。那你是直接敷药还是找到当年老中医来敷药呢?当然就直接把正确的药弄上去。早点治病救人。而再审程序也期待着尽快恢复正义。虽然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还值得讨论。但我们知道的是,越是迟到,这个正义价值越低。

你只要能够理解再审的功能,那么第二项处理就不用去记。

3.唯一需要记忆的是第三项处理。

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的案子,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发回或者直接改判。

为何可以发回,因为发回有可能更加有利于查清事实。

但我们强调,是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如果这个案件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的话,那还能不能发回?当然不能发回。一审法院能发给谁?只能自己查清事实并改判了。

做个总结,再审以后,维持或者改判不用记。再审什么时候能够发回呢?只有按照二审审理,事实、证据有问题,可以发回或者查实后改判。

四、小试牛刀

以下关于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案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涉嫌抢劫案在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一审过程中,没有委托辩护人,也没有值班律师出庭为张三进行辩护。此后张三以量刑不当为由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B.李四在垃圾篓中翻出用过的口罩,经过水洗后贩卖获利3万元。由于处于新冠疫情期间,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通过网络方式远程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甲在开庭时网络信号差,多次登录无果,最终未能参加庭审。后李四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王二、赵六、钱七三人绑架某地首富之子,勒索赎金3亿元后撕票。该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人构成绑架罪,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案没有上诉、抗诉,中级人民法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法院认为本案赵六、钱七绑架*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但王二虽绑架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却不知王二是否参与了*人。对此最高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决核准赵六、钱七的死刑,并对王二进行改判。

D.孙八涉嫌*害妻子案由某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本案没有上诉,抗诉。三年以后,孙八的妻子从外地归来。由于本案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本案。省高院可以将本案发回该地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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