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政府网站留言,四平现行供热价格为2008年调整的,当时煤炭价格在850元/吨以上,为历史最高价格,基于当时情况供热价格调整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近几年以来煤炭价格已经持续走低,市场价格基本一直都在200元/吨左右,而供热价格却不再调整,这是否过高?难道只有涨价机制,却没有降价这一点吗?
对此,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
四平市现行供热价格是2008年调整制定的,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8.30元。当时调整的主要原因是省发改委提高了热电联产企业供采暖用热的出厂价格,四平热电公司的热力出厂价格由每吉焦23.50元调整到27.50元。四平热力公司的供热是以电厂热源为主,电厂热源占实际供热面积的95%左右,可以说供热价格的调整是以热源出厂价格的调整为导向的。而且,自2018-2019年取暖期开始,市政府决定调整四平热电公司热力出厂价格,调整后的热力出厂价格分别为:2018--2019年供暖期30.15元/吉焦;2019年--2020年供暖期31.19元/吉焦;2020年--2021年供暖期32.24元/吉焦。热力出厂价格上调,增加了四平热力公司供热成本。为此,四平市不具备下调城区供热价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