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
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5、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6、临时用地范围包括哪些?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等。
7、临时用地的使用应遵循哪些原则?
①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使用结束后仍恢复原用途;②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权属,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不需要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使用国有土地的也不必办理划拨或有偿使用手续;③临时用地经批准后应当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对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损失予以补偿。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