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参与上述表决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透露,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他建议要留足时间做宣传准备,得到采纳,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时间由2020年3月1日变为2020年5月1日。
另外,他在调研中发现,凡是垃圾分类搞得好的地方,均是党建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在他的建议下,文件还增加一条,将“党委领导”写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表决稿条文。
10月份,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垃圾减量、快递应使用可循环的环保包装、饭馆酒店应当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要点都被列入其中。
在北京垃圾分类行业人士看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修订一再提速,条例正式实施落地的效率之高超过他们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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