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意义及基本规定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与亮点解读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4-05-01 17:42:28

民法典意义及基本规定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与亮点解读(1)

民法典意义及基本规定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与亮点解读(2)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人民公安报》社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修全、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鸿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三位法律专家,聚焦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着重从民法典对公安机关的深远影响以及民法典与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密切相关的规定等方面,充分结合公安机关执法实践,对民法典的学习、实施进行深入解读。

1

民法典对公安机关执法理念产生深远影响

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主持人:民法典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及社会治理活动等方面会产生哪些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卞修全:各级公安机关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为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决策、公共管理和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要以民法典为依据,着力提高保护行政相对人民事基本权利的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要综合规范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裁决、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社会治理手段,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孟鸿志: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有效实施需要其他部门法特别是行政法共同支撑和配合。行政法作为规范公权力的法律部门,它与民事法律规范共同的目标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从来就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实施给公安行政执法带来了深远影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在民法典实施中,一方面作为民法典规范的义务主体,需要严格执行民法典,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行政权责;另一方面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则要充分尊重和维护民事主体的各项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刘文:民法典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适用法律等方面的最大的影响,就是必须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在民法典颁布以前,我国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已经提出规范化和人性化执法,这体现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尊重。民法典的颁布,将进一步强化贯彻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尊重私权利的理念,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人性化执法。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只有贯彻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坚持执法规范化和人性化执法,才能有效保障个人权利实现、维护社会秩序。

2

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切实保障民法典实施

尽快掌握民法典,准确领会民法典,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主持人:具体而言,在实践工作中,公安机关应如何准确领会并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何切实推动和保障民法典实施?

卞修全:民法典是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为复杂的一部法典,公安机关准确领会并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首先,全体公安民警要积极学习、准确领会民法典的内容,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班、研讨班,邀请公安系统内外的法律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包括法学教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对民警进行民法典相关内容的培训,让他们尽快掌握民法典,准确领会民法典。民警之间也要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探讨的风气,可以采取学习竞赛的方式,对成绩优异的民警进行表彰和奖励。其次,在准确领会民法典的基础上,要让民警们走出去,积极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宣言书,又是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养成自觉遵守民法典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将来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民法典的时候,才会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最后,民法典正式施行以后,各级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进行,以民法典为依据,切勿侵害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各种民事基本权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孟鸿志: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了国家对公民人格尊严的重点保护,是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以民为本的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的集中体现。民法典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置于更为重要的位置上,形成了以人为本的民法权利体系。公安机关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重任,基于民法典对人格权保护的强调,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仅应当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更应当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利等人格权乃至人格利益。公安行政执法应当更加注重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刚柔并用”,善于使用柔性行政执法方式保障公民权利。同时,应当更加重视劝导、约谈、建议等柔性行政执法方式的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理性决策。公安机关在利用科技手段开展执法过程中,应当避免造成对个人信息权利和人格权的损害。例如,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专章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公安机关应当严守民法典划定的边界,平衡好治理效能和公民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刘文:在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实践中,调解民间纠纷是社区警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民间纠纷绝大多数同时也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行为,除了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绝大多数属于民法典规范的民事侵权行为。因而,民间纠纷中的绝大多数可以适用民法典来解决。民警如果不掌握民法典内容,就难以正确处置因民间纠纷产生的治安案件。因此,民警应当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的方式认真学习民法典,准确领会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比起依赖于民警个人的工作能力、讲情说理式的调解,公安机关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不仅贯彻法律,还可以规范执法、提高公安机关调解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除了在治安案件调解工作中需要贯彻执行民法典,在治安行政执法和刑事犯罪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也要贯彻民法典的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的法治理念,避免侵犯受处罚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

落实好民法典中与公安机关密切相关的规定

除直接规定公安机关应履行的三项职责外,很多内容都与公安执法工作有关

主持人:请结合具体的民法典条文内容,分析一些与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密切相关的有关规定。

卞修全:总的来说,民法典的很多内容都与公安执法工作有关。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第三款规定:“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具体来说,当此类案件发生以后,如果侵权人明确,自然用不着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但是,如果找不到侵权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就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及时介入,查清责任人。确定了侵权人以后,双方或协商或起诉,也可由政府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调解,确定赔偿方案。如果经过警方调查,仍然不能确定侵权人,则由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承担补偿责任。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侵权人高空抛物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则由警方刑事立案处理。

又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近年来,各类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对于个人信息,学界一直没有定论,法律上更没有明确,这让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所有执法机关无所适从。这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概念和内涵,让今后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民事基本权利。

孟鸿志: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人民群众接触最多也最信赖的公权力机关之一。公安行政职能包括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一千一百零六条、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而其他关于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也需要公安机关承担相应的保护责任。

民法典明确列出了公安机关的有关职责。一是履行拾得遗失物的接收、保管、返还职责。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明确了公安机关对遗失物处理的职责,强调公安机关对公民财产权进行保护。在民法典确立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失物招领的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专门的遗失物招领制度,规范遗失物的接收、发布招领的程序,以及超期后收归国家的具体移送、公示等事项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二是履行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的职责。户口登记事务是公安机关的职能之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户口登记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减少对被收养人户口登记的障碍,只要收养人出具民政部门确立收养关系相关证明的,公安机关都应当按照民法典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三是履行查清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的调查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确立了公安机关查清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的调查责任,是维护人民权益的体现。公安机关作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有能力也有责任调查高空坠物的情况。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查清高空坠物伤人的责任人,不仅有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民事赔偿,也有助于震慑高空抛物行为人,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除了直接规定公安机关应履行的三项职责外,民法典还间接规定了公安机关的相关职责,包括: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出生、死亡登记和姓名登记;维护运输公共安全;人格权保护;保密义务;侵权自力救济等事项。对此,公安机关需要履行好民法典规定的与公安机关相关的职责,厘清公安行政执法权的范围和边界,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为公民提供相关户籍登记服务,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及时为群众提供救助。

刘文:在民法典的条文中,有三条直接提到了公安机关。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项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在收到遗失物后,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还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果遗失物的权利人不明,可以采用向社会公告的方式寻找。第一千一百零六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只要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公安机关应当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负有对不明坠落物、抛掷物的调查责任,即使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也要履行调查责任,查明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侵权责任人。如果公安机关尽职调查仍未查找到责任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在先行给予受害人补偿后,有继续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

民法典中,除了上述明确提到公安机关的这三条规定,其他条文也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例如,公安机关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不可泄露和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又如,民法典关于公民身份权的规定,必须贯彻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公民权利,户籍登记和姓名变更等事项必须依法进行。

民法典意义及基本规定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与亮点解读(3)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