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二手房房屋买卖经验的人都知道,各地购房政策虽然不同但是对于“满二唯一”和“满五唯一”在税费上是有优惠的。
所谓“满”的起算时间通常按照房产证办理时间,当然也可以按照契税发票办理时间为准,意思就是从购房付清款项取得契税发票之日。
所谓“唯一”指的就是购房人在本地有且仅有一套房屋。
不满二,满二唯一和满五唯一的税费区别在于:
不满二年:增值税5.5%,满二和满五都是免征的;
个人所得税方面,不满二和满二都是1%,而满五是免征的。
以一套原价100万,现价150万的房屋为例,
不满二的税费在11万左右,而满二唯一的税费在3万元左右,满五唯一的税费仅有1.5万元左右。
现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上的行规是买方承担所有税费,因此是否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对于房价是有比较大的影响的,因此很多人想出来一个主意,那就是先签合同,等房屋满五年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但是这种行为的风险非常大,因为此时房屋的登记所有人还是原房东,如果原房东涉嫌经济纠纷,房屋被法院查封,则购房人则会房钱两空。
有人说了,我已经付了全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查封之前已经签了购房合同;2、合法占有房产;3、已经支付全部价款。难道这种情况还不能阻止法院的执行吗?
实际上是不行的,因为还有第四条:非因买受人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为了避税拖延过户时间,显然不是非因买受人原因,所以法院就可以执行这套房产。
那还有人说了,我钱已经付了,总可以找卖方偿还吧?当然可以,但是你要知道,卖方此时已经到了被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度了,还有钱还你?所以风险是相当大。
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尽量还是不要使用拖延过户的方式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