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补缴养老保险除过补缴欠费本金外,还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本金(个人部分)进入个人养老账户,滞纳金不计入个人养老账户,滞纳金的收缴标准是每天万分之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想要补缴养老的人,多半是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总年限不满15年,想通过补缴来凑够15年的最低标准要求而可以早点退休。尽管凑够时间很重要,但补缴成本也是自己要考量的重要方面。那么,滞纳金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的有多少?总的补缴费用又是多少?各自的占比又是怎样的呢?
总体而言,滞纳金的简单计算方法就是:
滞纳金=欠费总额×欠费天数×0.05%。
我们假定在当年的一月去补缴10年前的养老保险,我们做如下几个基本假设:
1、每月的补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都是3000元;
2、个人缴费8%,单位补缴通常在13%-20%,这里按13%计算;那么每月应该补缴个人部分是240元(计入个人账户),单位部分是390元(计入统筹账户)。
3、从10年前的一月份开始补缴,总共补缴整整一年(12个月);
4、二月份按28天,每年按365天计算滞纳总天数。(PS:滞纳金是不进入养老账户的)
做以上基本假设后,补缴十年前的养老需要准备的各项费用计算如下表:
补缴十年前养老应缴滞纳金计算简表
根据计算,得出以下结论:
1、应缴总费用为20612元,含补缴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
2、以上滞纳金总额为:13052元,占应缴总费用比例为63.32%。
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总额为:2880元,占应缴总费用比例为13.97%。
4、进入统筹账户总额为4680元,占应缴总费用比例为22.7%。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