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少年
很少烦恼
但愿永远这样好”
孩子们最期待的节日
“六一”来啦!
除了礼物、祝福
一路“童”行的过程
怎能少了法律保驾护航?
这次
我们邀请到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孙芳律师
专业解读孩子成长过程中
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
以法之名,
守护成长!
Q
孩子想做网络主播,能行吗?
A
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由此可见,未满16周岁是不得开通网络直播做主播的。
Q
孩子想骑自行车“追风”,可以吗?
A
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如果孩子不满12周岁,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如果孩子骑自行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因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Q
孩子被校园霸凌,该咋办?
A
依法追责!
校园霸凌会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危害不容小觑。实施校园霸凌,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家长对其孩子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告诉孩子,遭遇校园霸凌,不要独自承担,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报告。家长可与孩子一起收集事件证据,寻求相关机构、专业律师帮助,最大程度维护孩子合法权益。
Q
孩子的日记、信件,家长想看就看吗?
A
不可以!
家长随意翻看孩子日记、信件,属于侵犯孩子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等要求。另外,也规定了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Q
孩子的“压岁钱”,家长能随意花吗?
A
当然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
Q
到了入学年龄,家长有权阻止孩子上学吗?
A
已涉嫌违法!
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显然,家长阻止适龄儿童上学是违法的。
Q
被家长打,孩子该咋办?
A
可以报警!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要求监护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管教,不能实施家庭暴力。如果家长教育孩子的行为手段过激,可能构成家暴,孩子可以报警求助,也可以通过向附近家庭暴力的管理机构,如共青团、妇联、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求助;除此之外,还可以向学校反映,由学校通过约谈等方式劝诫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除了孩子自己可以采取自救的方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有孩子被家暴后,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判令家长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一个彩蛋:
Q
成年人过儿童节,违法吗?
A
放心过节吧,不违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了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所以儿童节专属于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成年人不享受儿童节放假1天的待遇。虽然成年人不享受放假待遇,但(硬要)过儿童节,也不违法哦!
愿所有小朋友,
健康长大,童真永存;
愿所有大朋友,
能在这一天
重拾孩童般的快乐!
作者|李一鸣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