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是把会议的情况和内容如实记录下来而形成的书面材料。有了会议记录,可以照决议办事,可以随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还可以查考发言的内容;有关政策、政治和业务学习的会议记录,可以作为学习研究的参考。因此,会议记录是一种极具价值的实用文书,而其价值集中体现在“资料性”上。
一、会议记录的特点
1、同步性
会议记录一般与会议同步进行,会议结束,会议记录也完成了;
2、实录性
会议记录要坚持客观记录的原则,不得在记录中加入记录者个人的观点或倾向,更不能随意删改发言者的言论。
3、规范性
会议记录作为应用文书,在格式、内容上也呈现出规范性。
二、会议记录的结构和写法
会议记录一般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1、标题
会议记录的标题一般由开会单位名称、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
2、正文
会议记录的正文分会议组织情况和会议进行情况两部分。
1、会议组织情况内容及要求如下:
(1)、会议时间
要写清会议进行的年份、日期,必要时精确到分钟
(2)、会议地点
具体写出会议室名称。
(3)、会议出席人姓名
人数多的会议可只写人数。
(4)、缺席人姓名和缺席原因
(5)、列席人及其职位
(6)、主持人
一般直书姓名,在姓名前冠写职衔
(7)、记录人姓名
应签名以示负责。
(8)、议题
议题是会议讨论或解决的问题,在议题不止一项时,应分条列项写。
2、会议进行情况
这是会议记录的主体。包括主持人发言、大会主旨报告、讨论发言、决议四项内容。
对会议进程主体的记录可分为摘要式记录和详细记录两类。
(1)、摘要式记录
只记录发言要点、结论、决议等内容。
(2)、详细记录
按会议进程详细完整地记录会上的发言、不同意见、争论和会议决议。重要会议多采用详细记录。
最后,另起一行写“散会”两字。在记录的右下方由主席或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切记签字,否则会议记录不被认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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