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自:www.nationmaster.com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问题稍微想想就能明白,印度的强奸案之所以在统计上显得很低,是因为印度的很多受害者觉得报警也没什么用,或者出于羞于报警的原因而根本不去警察局报案,不去报案自然在统计中看不到案发了……
如果我们再一次让犯罪嫌疑人鲍某明蒙混过关,那么必将严重打击那些尚未报案的受害人的报案积极性。要知道,我国未成年人性侵案的隐案比例可是在7:1左右,也就是说,一个站出来的受害者背后,可能还有七个沉默的受害者。
中国至今能够曝光的此类性侵案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
3《熔炉法》
作为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且社会自身饱受性侵丑闻困扰的东亚国家,韩国在打击性侵犯罪方面有着很多经验值得今日的中国借鉴、思考。
▲韩国警方展示“N号房”事件主犯面孔
脖子上的架子是防止主犯低下头
类似这种制度,我国就应该学习
需要打码的是受害人,不是加害人
除了之前提到过的电子镣铐与化学阉割以外,立法机关及时对社会舆论进行反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律,提高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有益经验。
2005年6月,韩国光州一家私立听障学校校长及其他教职工性侵听障住宿生(学生年龄从7-20岁都有,含有大量未成年人)的丑闻被曝光,经过调查,该校4人受到司法审判,然而在二审当中,校长、总务主任皆因各种原因被判缓刑获释。
2009年,以此事件为原型创作的小说《熔炉》出版发售,随即大卖,2011年9月,韩国电影《熔炉》上映。
《熔炉》上映之后,整个韩国的舆论炸了。在韩国民间舆论的“滔天巨浪”之下,韩国有关机构迅速地行动了起来,在电影上映6天之后,警方重办此案,这一次,韩国司法机关刑事起诉了涉案学校之中的14名教职员工。
▲图片来自论文:《光影与现实的互动:
从<熔炉>看电影的社会功能》
在电影上映第37天之后,《熔炉法》(《性侵害防止修改法》)在韩国国会通过,在新修订的法案当中,韩国大幅增加了对残疾人和未满13岁的儿童实施性暴力的罪犯的处罚力度,犯有上述罪行的人,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另外该法案还废除了对残疾人女性和未满13岁的儿童进行性暴力犯罪的公诉时效,一旦犯有上述罪行将被永久追责,且不得缓刑。
▲在打击犯罪和抗击自然灾害等方面
全世界国家的人民都应该放下成见
多多学习其他国家的优点和长处
此外,如果残疾人保护/教育设施的负责人或者职员对残疾人实施性暴力的话,那么这类罪犯将被加重1/2的刑罚(我觉得,这一条的规定是极好的,对那些长期和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相处的工作人员或是监护人,应该特别订立条款,震慑潜藏其中的不法分子。);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校长、教师等职务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的话,那么不论受害者本人的意愿如何,犯罪分子都将受到处罚(即使受害者谅解,法律也不谅解)……
在电影放映结束后一个月,涉事学校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