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是根据土地的位置和用途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具体来说,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通常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所有权可能属于国家或集体。近年来,中国还实施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改革,这是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旨在发展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