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穆女士向本台反映,姐姐阚女士和其丈夫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去年丈夫去世后,阚女士想将房子出售来看病养老,然而因为两份开不出的证明,迟迟无法出售房屋。那么,究竟是什么证明难以开具呢?
穆女士介绍,姐姐阚女士的丈夫去年因病离世,两人的独生子也在十几年前去世。阚女士体弱多病,想将名下房子出售养老。但她帮姐姐到浦东新区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时,却卡在了两份证明材料上。
穆女士说:“现在遇到的问题就是要调出我姐夫的父母的死亡证明,因为他是外地的我们也不知道地址在哪里,还有另外一个她儿子在15年前去世了,在15年之前他有一段短暂的婚姻,我们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我们提供老先生有没有孙辈(的证明) ,但是现在我们也找不到他的前儿媳妇。”
阚女士本人不识字,其公婆户籍在浙江诸暨,没有具体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而如何证明其已故儿子没有孩子,更是让老人一筹莫展。 为开具这两份证明,今年4月以来穆女士向街道、属地派出所、12345热线进行过咨询,但都无果。
穆女士说:“因为老先生和儿媳妇的户籍地都在外地的,所以派出所是调不到这个档案的,我咨询过。”
记者随后陪同穆女士来到浦东新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建议的途径都无法提供书面材料,建议向法院或律师求助。
浦东新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说:“这个父母的死亡一定是要查的,而且我们查这个主要是确定他有没有份额继承,我们到最后实在是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一般就是只能请证人来,但是你现在证人都没有那我也没有办法想了,你们可能得找一个律师。”
穆女士说:“我们也去过法院,法院叫我们找律师。”
对于穆女士家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阚女士丈夫已经去世,没有被告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因此还是找公证处。
律师赵山说:“如果群众穷尽了自己的努力,没有获得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我觉得公证处必须要继续做下去,因为法律赋予了它这样一个责任,由相关工作人员拿着公证相关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去调取一些群众、老百姓无法调取的材料,来做完这样继承的一个公证,来方便老百姓。”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许馨元 编辑:老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