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背景
春熙路,作为成都市乃至全国知名的商业街区,承载着百年的历史积淀与文化底蕴。2024年,正值春熙路开街100周年。为了更好地发挥春熙路“百年商贾文化聚集地”与“首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春熙路的品牌形象与文化内涵,加快春熙商圈提档升级步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春熙路“‘艺术盒子’生态购物驿站”的局部艺术创作方案。
征集目标
(一)致力于优化商圈配置与布局,与艺术家、市民共建兼具艺术性与功能性的购物驿站,共创花园城市空间。
(二)以“‘艺术盒子’购物驿站”为载体,围绕“百年春熙”限定主题,在驿站局部进行艺术创作,共建春熙路“‘艺术盒子’购物驿站”计划,打造春熙路“艺术家创意合作城市街道”新标签,展现“万千气象”商圈焕新主题,实现“商圈共生、商户共建、艺术共发展”。
征集对象
面向国内外艺术家、企业职工、社会群众、中小学生。
征集内容
征集有关“艺术盒子”购物驿站的局部艺术创作方案,包括“艺术雕塑”与“艺术画作”两大类。两类征集可全部参与,也可任选其一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艺术雕塑:创作与“百年春熙”主题相关的艺术雕塑作品,美观大方,色彩、图案搭配和谐,构思独特新颖,可结合春熙路文化特色展开创作。
(二)艺术画作:围绕“百年春熙”主题创作壁画或涂鸦作品,入选后将在指定的墙面或公共空间展示,以视觉艺术的方式呈现春熙路独特的历史与文化。
征集要求
(一)作品应能充分体现春熙路作为“百年老街”的历史人文,内容精准、寓意贴切,具有象征意义,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
(二)作品需提交电子版,分别提交JPG与PDF格式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艺术雕塑类投稿需包括:雕塑彩色版平面设计图、立体3D设计图(其中应当包含雕塑的正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以及不超过500字的创意及理念说明(“说明”指对雕塑的创意基础、创作理念、灵感与概念的详细介绍,还可包括关于挖掘街巷底蕴的故事等)。
(四)艺术画作类投稿需包括:画作扫描件,要求画布完整、画面清晰,以及不超过500字的创意及理念说明(“说明”指对画作的创意基础、创作理念、灵感与概念的详细介绍,还可包括关于挖掘街巷底蕴的故事等)。
(五)作品设计风格与类型不限,但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与公序良俗的内容。
(六)作品不得引起任何对中国文化、价值观以及春熙路历史底蕴的误读与偏见,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产生关联或联想,存在上述情况将不予参加与展示。
征集时间
春熙路“‘艺术盒子’生态购物驿站”局部艺术创作方案的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5日。
征集流程
(一)征集方式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5日,符合要求的投稿者均可通过邮箱进行投稿,每人限投1次,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与退回。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632873978@qq.com
(二)专家评审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由春熙路时尚活力区管委会、锦发展百年春熙公司组织相应类别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
2024年7月中旬经过专家评选的优秀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号“锦江发布”进行公示,向作者发放纪念证书。
本次征集将在“艺术雕塑”与“艺术画作”类优秀作品将作为艺术景观融入春熙路“‘艺术盒子’生态购物驿站”进行展示宣传,成为春熙路面貌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春熙路增加人文气息的同时供市民和全国游客观赏品鉴。
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承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出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最终投稿作品属于未在报刊、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承办方将取消其入围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优秀设计奖、最佳设计奖)的投稿作品,视为投稿人同意发表作品,并同意承办方对作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投稿人须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承办方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归承办方所有。承办方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所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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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春熙商会,承办方系锦发展百年春熙公司。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春熙商会所有。
来源:春熙路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