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性格千变万化,难以捉摸。
在我们所接触的人中,很少会遇到那种极端善良或极端恶劣的人,大多数人处于这两者之间,他们既“不那么善良也不那么恶劣”。
对于极端善良和极端恶劣的人,我们很容易就能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对前者报以感激,对后者则保持距离。
一旦识别出他们的真实面目,我们自然知道如何应对。
然而,当我们面对那些“既不那么善良也不那么恶劣”的人时,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就显现出来了。
因为我们无法判断他们内心深处是善良还是恶劣,我们只能通过与他们相处,才能了解他们的真实为人。
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相处方式往往决定了我们关系的走向。
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是这种“既不那么善良也不那么恶劣”的人。
有时候我们觉得和他们相处很容易,有时候却觉得和他们之间有隔阂;有时候他们对我们很好,有时候却突然改变态度,让我们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
这样的人,任何人都可能是,包括你,我,他。人就是这样一种复杂的生物。
当有文章或书籍教导我们如何应对这种复杂的人性时,我们不要以为找到了人际关系的终极法则。即使我们完全遵守这些法则,我们仍然会遇到人际关系上的困扰。因为没有任何法则可以应对生活中的所有情况。
而这些情况,正是与我们变化莫测的人性紧密相关。
你要了解人性探讨人性的深奥,一篇文字只能触及皮毛,无法全面阐述。这是因为人性的理解需要追溯到人类的遗传基因和数千年的进化历程。
然而,如果我们把对人性的探讨限定在人际关系的范畴内,问题就相对简单化了。
人性的核心在于自我保护,这一点在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那里得到了理论上的支持。
《自私的基因》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提出,人类的所有进化行为都是建立在“自私”的基础上的。
这里的“自私”是指广义上的自私,比如饥饿时寻找食物,疲倦时寻求休息,富裕时追求更好的生活。自我需求的满足是人类行为的首要目标,然后才考虑他人。
需要明确的是,利己主义并不等同于自私。如果我有一笔钱,我为自己购买物品而不为你购买,这是利己,因为你可以自己解决;但如果我本应分给你的食物全部占为己有,使你无法得到,这才算是自私。
换句话说,自私是利己主义的一种表现,而利己主义不一定是自私的。只要不伤害他人,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追求自我满足。
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这两者。
在利己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通常出于两种原因:
1. 物质需求的满足;
2. 情感需求的满足。
这两种利己行为都与我们的直接利益相关。没有这些需求作为基础,人们可能会因为没有得到满足而感到不满,甚至在见到他人时直接表现出负面情绪。满足了这些需求,人们就需要遵循一定的社交规则。
例如,在公司工作,除非我不想继续工作,否则我不会冒犯老板,因为他支付我的薪水,满足我的物质需求;而与朋友交谈,我会向他倾诉失恋的痛苦,因为他能倾听我的心声,给我情感上的慰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物质和情感需求的满足往往不是那么界限分明,在人际交往中,这两种需求的交集更为常见。
与老板相处时,尽管工作的目的是完成任务而非成为朋友,但如果忽视了老板的情感需求,言语上不尊重,可能会导致职场关系紧张;与朋友相处时,尽管可以像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但如果不断侵犯对方的利益,比如频繁消耗朋友的钱财,那么感情也会逐渐疏远。
因此,人际关系的处理技巧都是围绕这两点构建的。
要想在不损害他人物质和情感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我满足,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当他人追求自我满足时,你又该如何满足他们的需求呢?这涉及到各种相处之道。
然而,我们每个人的需求和情感都是不断变化的。
比如,我昨天升职加薪,你邀请我吃饭,我会欣然接受。但如果我工作中遇到挫折,你再次邀请,我可能就不会那么积极回应,甚至可能不会解释原因,态度大变。
这种变化是基于利己的前提,作为当事人,通常不会考虑太多外在因素。正是由于这种变化,大多数人成为了“既不那么好也不那么坏”的人。
当我们遇到这些人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我们往往无法完全了解导致他们行为变化的背后原因,这使得人际关系变得复杂。想要通过阅读几本书籍就掌握人际交往的技巧,谈何容易?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复杂性呢?
策略一:可以利他,但要适当在人际交往中,适当地利他是一种重要的策略。
由于每个人都倾向于利己,当我们采取利他的行为时,实际上是在满足对方的利己需求。这样的情感投资为双方互动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理由。
例如,我们通常会用“刘总”、“李博士”、“张教授”等尊称来称呼某些人,这是出于对他们的尊重,同时也满足了他们对身份认同的利己心理。
我们注重礼貌的原因在于,礼貌的行为可以让对方感到被尊重,从而产生愉悦的心理感受,这是一种利他的行为。在社交环境中,这种约定俗成的利他行为有助于提升人际关系。反之,如果缺乏礼貌,可能会导致他人不愿与你交往。
在建立起某种程度的利益关系后,我们应持续保持利他的行为。避免随意拿对方的缺点开玩笑,不说伤害对方的话语,不经常麻烦别人,偶尔关心对方,看到对方有困难时主动提供帮助,这些都是基本的人际交往准则。
然而,利他的行为应该是适当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我们很难完全了解对方与我们相处时的真实心理状态。
如果对方习惯于接受别人的付出,例如美女经常收到礼物,你的利他行为可能不会得到对方的感激,反而可能被视为理所当然。此外,如果利他的行为不能满足对方的需求,那么这种利他就是一种干扰。
过度利他的行为可能会给对方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例如,一些男生可能会不断地送女生玫瑰花,或者布置蜡烛阵来试图感动对方,但如果这些行为并不符合对方的需求,那么这种做法不仅无效,反而可能造成对方的困扰。
由于人的利益和情感需求是不断变化的,我们很难准确了解对方的真正需求。因此,适当地利他是最安全的做法,这个尺度必须掌握好。
法则二:清楚自己交往的本质在人际交往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他们在某些情况下对我们非常友好,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变得冷淡。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思考我们与他们交往的本质目的是什么,以及这种交往涉及到的是哪种利益关系。我们是主要因为物质上的互利而交往,还是因为情感上的互助而交往?
例如,如果女朋友愿意与你共赴南北,那是因为她对你有深厚的感情。只要双方的爱情持续,关系就会幸福。一旦感情破裂,双方自然会分开。
基于物质的交往,如果双方的关系仅限于物质层面,没有涉及太多情感,那么通常不会产生太多烦恼。如果涉及情感上的交往,只要没有过多的物质冲突,也不会产生太多问题。人情和金钱很难混为一谈。能用金钱解决的问题,就不应该动用情感来解决。即使是请求朋友的帮助,最后也应该以请吃饭等方式回报,而不是仅仅依赖情感。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必须清楚。如果我们原本只是基于物质利益的关系,而我们却用情感上的利益去对待对方,如果对方也有这样的意愿,我们可能会成为好朋友。但如果对方没有这样的心思,我们的行为可能会破坏双方关系的平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情感关系上,如果关系尚未深入,我们就急于用物质交换的方式来处理,比如以为给钱就能让对方陪我们看电影吃饭,这往往只会让我们自找麻烦。情感交往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建立关系。
因此,利他的行为必须是适当的,不能强迫,这就是原因所在。
当我们理解了这些基本问题,我们就能够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突然对我们好,或者突然对我们不好,我们对交往状态也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这样,无论面对什么样的相处情况,我们都能以坦然的态度应对。
法则三:你要有自己的价值在人际交往中,建立自己的价值是至关重要的。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价值的交换,如果我们没有价值,就很难在别人心中占据一席之地。
建立自己的价值,意味着让自己具备利他的能力。当我们有能力利他时,也就有了资格“要求”别人反过来利己。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我们能够给别人提供哪种价值。是物质上的价值,比如解决别人的问题,为老板完成任务,或者教授他人知识,还是情感上的价值,比如成为他人的知心朋友,愿意陪伴在朋友身边,帮助他们分担烦恼?
我们能够为多少人提供价值,决定了我们能够达到的高度。如果我们能够解决老板价值五百万的难题,我们可能会成为公司的高管;如果我们能够解决老板几亿的难题,我们可能会成为他的合作伙伴。
如果我们没有价值,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物质上,如果无法与他人建立起联结,就很容易被忽视。
当我们与明星走在一起,吸引来羡慕的目光,或者同事以熟练和潇洒的方式帮我们解决问题,这些都会让我们感到满足或者产生好感,因为这些时刻体现了高价值。
要获得平等而和谐的人际关系,不是通过恳求,而是基于我们个人的价值自然建立起来的。如果我们自身价值不足,即使我们流泪哀求,换来的可能只是同情,而不是尊重。
法则四:不要要求所有关系都符合自己想法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与我们建立或维持关系。有些人可能并不在乎与我们的关系是否和谐,甚至可能觉得失去这种关系对他们来说无所谓。
接受这一点并学会以坦然的心态面对人际关系的来去,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应该强求自己处理所有关系,也不应该期望每个人都会对我们表示感激或回报。
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家戴尔·卡耐基曾经说过,我们不应该期望别人感激我们,因为忘记感谢是人的天性。如果我们一直期望别人感恩,很可能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烦恼。我们的价值在于别人的需要,而不是别人的感激。被人需要比被人感激更有意义。
因此,我们应该努力成为对他人有用的人,这是人际交往的核心。
只要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即使有些人对我们的热情和礼貌不领情,也仍然会有其他人需要我们,喜欢我们。我们的价值不取决于个别人的看法,而是我们自己的能力和对他人的贡献。
最终,我们最大的依靠是自己。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我们可以在人际交往中保持自信和独立,无论他人如何反应,我们都能坚强地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