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张掖市入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城市名单,这是一次充分展示张掖形象、提升张掖品位、凝聚张掖精神、推动张掖发展的重大机遇。为推动形成全县上下关心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的浓厚氛围,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信息中心推出“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专栏,普及创城知识、展示创城最新动态、凝聚创城力量。
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的城市,是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创建难度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一座城市最具含金量和影响力的“无形资产”。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是什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绝不仅仅是争一项荣誉,夺一块奖牌,而是真正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擦亮城市形象,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因此,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是坚持利民惠民,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通过创建不断优化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居住环境、公共秩序等,提高市民素质和生活质量,让城市更美好,让市民生活更幸福。一句话,就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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