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一张现金工资条引发的“牢狱危机”
2024年,杭州某公司会计林某因公司长期以现金发放工资,被税务部门稽查发现公司近三年偷逃税款逾200万元。林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因“协助偷税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罚款50万元。而员工张某因房贷需提供银行流水,无法证明真实收入,遭银行拒贷并损失定金30万元。现金发工资,到底是公司“福利”还是“致命陷阱”?
律师分析:现金发工资的“三刀两面”
1. 公司逃税“潜规则”:现金发薪如何暗度陈仓?
- 逃税链条:公司通过现金支付工资,不列支成本→虚增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25%;员工无法证明收入→公司逃避代扣个税(3%-45%)及社保(工资总额的30%)。
- 法律定性: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公司构成偷税,员工可能被认定为“共犯”(若知情不报并配合)。
2. 员工风险:从“维权无门”到“刑事追责”
- 社保公积金损失:现金工资无法作为缴费基数依据,退休金、医保报销额度大幅缩水。
- 法律纠纷举证难: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等以银行流水为基准,现金发放导致举证不能。
- 刑事连带风险:若员工配合签署“阴阳合同”(如书面合同仅约定最低工资),可能构成偷税共犯。
3. 破局关键:一招切割“逃税嫌疑”
- 主动申报:员工可凭工资签收单、考勤记录等向税务部门申报真实收入,补缴个税并主张公司代缴社保。
- 切割证据:通过微信、邮件等书面形式,多次要求公司依法转账发薪并代扣个税,留存“不知情”证据。
法律依据:四把利剑直指企业要害
1.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偷税金额超10%或超5万元即可刑事立案,最高判7年。
2.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3. 《社会保险法》第86条:公司未足额缴社保,员工可要求补缴 滞纳金(日万分之五)。
4. 《刑法》第201条:纳税人偷税超1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3年以下徒刑。
实操步骤:五招自救,反制企业“现金陷阱”
第一步:证据固化(每月发薪后24小时内)
- 签收单:要求公司出具带公章和日期的工资签收单,注明金额、构成(基本工资、绩效等)。
- 辅助证据:录制领取现金的视频(需显示时间、金额)、保留工资条或Excel表格记录。
第二步:书面催告(切割“共犯”风险)
- 发送邮件/*“公司财务部:本人要求依法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并代扣个税、社保,请书面回复。”
- 公证送达:若公司拒收,通过公证处发送《要求依法发放工资通知书》。
第三步:税务举报(精准打击)
- 材料准备:工资签收单复印件、公司拒发银行流水证明、其他员工证言。
- 举报渠道:登录税务总局官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专栏,或邮寄至稽查局。
第四步:社保追缴(挽回长期损失)
- 操作流程:
1. 向社保局提交《社会保险投诉登记表》 工资证据;
2. 社保局责令公司补缴;
3. 公司拒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步:集体维权(放大威慑力)
- 联名举报:联合5名以上员工共同提交证据,触发税务部门重点稽查。
- 媒体曝光: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现金发薪黑幕”,倒逼公司协商。
风险提示:维权的“三大暗礁”
1. 公司报复:可能被调岗、降薪甚至解雇,需同步准备劳动仲裁材料。
2. 举证反转:若公司反诉员工“私下收取现金涉嫌逃税”,需自证收入真实性。
3. 执行僵局:公司资不抵债时,补缴社保或成空头支票。
结语:现金发薪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律师忠告:
- 入职时: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拒绝现金条款。
- 在职时:每月主动索要工资条并签字确认,定期备份证据。
- 离职时:要求公司出具《收入证明》,载明真实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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