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1:回收站恢复法
1.打开回收站,然后将删除的文件放在其中。
2.用鼠标选择要还原的文件,然后单击鼠标右键将其还原。
方法2:撤消删除恢复法
1.转到已删除的文件夹(当然,在执行已删除的文件操作之后,不会执行其他任何操作)。
2.然后右键单击并选择取消删除,或直接按Ctrl + Z。
3.该文件将按原样还原。
1、打开“回收站”,找到删除的文件,右击选择“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2、或者右键点击“计算机”打开菜单,然后选择“属性”,进入“系统设置”窗口后点击左侧“系统保护”。
3、之后会打开“系统属性”窗口,在“保护设置”下选择要复原文件所在的磁盘,然后点击“配置”。
4、在“系统保护本地磁盘”窗口选择“还原系统设置和以前版本的文件”并点击确定。
5、右键我们错误删除的 文件夹, 选择”属性然后切换到“ 以前版 本”选项卡, 双击保存的过期文件夹名称,误删的文件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