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开开心心地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几周之后执行法官联系你,对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案件执行不下去了,这是常态。大部分到了执行阶段的案子,都很难轻轻松松就拿到钱,要费一些周折,有些案子花费了很大的精力,依然还是拿不到钱。
在这样的常态之下,也有拿到钱的,或者有继续往下推进的方法,讲几个例子,可以参照着做这几个方面的尝试。
一、最常见的方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然后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成功过一个案子,在腊月二十六的时候通过公安天眼抓到,人还没有送到拘留所,钱就到位了。但是现在因为疫情,抓人很难,这个方式也很难实现。
二、执行和解,增加执行担保人。也成功过两个案例,夫妻一方负债,负债方没有钱,非负债方是有财产的,对失信还是有所顾忌,通过中间人、法官促成和解,延长还款期限,但是由另一方作为执行担保人,为以后做准备。
三、追加被执行人:最高院对追加执行人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可以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负债,未足额缴纳或者未缴纳出资的*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些被执行人会将自己的财产过户到自己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名下,或者将自己的收入转给自己的近亲属,或者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恶意地负担其他的债务、给人担保等,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可以撤销其损害债权的行为,把原本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回归到被执行人名下,继续往下执行。
五、转为刑事案件,用刑事撬动执行。难度比较大,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要非常清楚,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有所了解,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可以考虑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比如银行账号、房产、车辆、股权等。
暂时想到这些,期待大家补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