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
审判员独任庭审
“现在开庭!”伴随着电脑那端清脆的法槌声响起,3月13日上午9时,由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精准量刑建议速裁案,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红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职责,钢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刚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辩护人进行辩护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3日,被告人徐某某驾车到某单位车间盗窃废钢板,随后到相邻的另一单位车间施工现场盗窃13根Q235槽钢,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3982元。案发后,赃物全部退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钢城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陈述
此次远程开庭
都有什么亮眼之处?
■一是精准量刑建议,落实认罪认罚
量刑建议精准化与认罪认罚制度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是控方与被告人之间互信的桥梁,将从宽的“承诺”予以具体化。经过综合分析案情和量刑规定,张红广代理检察长对本案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所建议的刑期和罚金均被采纳,不仅得到了法院和被告人的认可,同时也是院领导发挥典型示范,综合运用现代手段办理案件,为其他检察官的办案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
■二是远程开庭审理,避免人员聚集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区检察院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确保“两手抓,两手硬”,防疫工作和业务工作协同推进。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张红广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系统进行审理。与以往开庭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律师或在办公室,或在家中,在保证案件审理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真正确保了庭审过程的安全高效。
■三是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
时间和效率在该案的办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4天内审查起诉至法院,法院于4天内开庭审理判决,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不到15分钟,这就是速裁程序。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并依法办理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为充分提高司法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进一步强化了检法两院沟通协作,构建了良性的互动关系。
来源 |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图文|苑桂玲 亓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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