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为什么不用罚款和记分?
其实,这是今年4月5日起杭州正式落地执行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
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1、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
2、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在3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
要提醒的是,优驾自动容错是在可罚可不罚的边界上,给驾驶员提供了改错的机会,大家可不要借着3个月一次的容错机会在日常行车中放松警惕,毕竟交通规章是每位驾驶员都必须遵守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