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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速路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因为它不仅可以减少交通成本,节约时间,也为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快速路有通行管理规定,一些交通参与者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违反通行规定,给交通安全造成隐患。
2020年12月8日13时19分,长春交警宽城大队民警在快速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教练车在路上行驶,根据城市快速路通行管理规定教练车禁止上快速路行驶,于是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因驾驶员庞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宽城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参与交通时要时刻保持注意力,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通行,确保安全出行。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罗丹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