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汇区人民政府及舞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拟征收问十乡骆坡村、空冢郭镇翟庄村、辛安镇大尹村、康庄村、茨园黄村集体土地。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位于问十乡漯舞路北侧部分土地。
问十乡骆坡村1.0851公顷,其中耕地0.6656公顷,城镇村用地0.4195公顷。
总面积1.0851公顷(耕地0.6656公顷)。
位于沙澧产业集聚区澧南新路以南、杏王山路以东部分土地。
空冢郭镇翟庄村1.2662公顷,全部为耕地。
总面积1.2662公顷(耕地1.2662公顷)。
位于辛安镇大尹村、康庄村、茨园黄村部分土地。
征收大尹村集体耕地5.18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610公顷;征收康庄村集体耕地9.6869公顷、其他农用地0.1758公顷;征收茨园黄村集体耕地0.6152公顷。总面积15.7248公顷(其中耕地15.4880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