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即将拆迁的地方,漯河最新拆迁通知

首页 > 社会-民生 > 作者:YD1662022-12-05 14:21:41

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郾征启告〔2020〕1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庙镇张店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属于住宅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漯河市郾城区中心城区建设发展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郾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财政、市储备中心郾城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郾城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郾征启告〔2020〕2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庙镇卓村居委会;沙北街道李盘庄社区居委会。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属住宅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漯河市郾城区中心城区建设发展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郾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财政、市储备中心郾城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郾城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郾征启告〔2020〕3号

为保障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权属

龙城镇小王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将征收土地作为商住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同时,区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郾城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郾征启告〔2020〕4号

为保障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权属

龙城镇朱庄村、孟庙镇八里村、马坡村、五里岗村、英张村、裴城镇寨子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将征收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和教育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同时,区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郾城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郾征启告〔2020〕5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庙镇五里岗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属于住宅用地,符合漯河市郾城区中心城区建设发展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郾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财政、市储备中心郾城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郾城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来源:郾城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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